緩起訴處分金5年近40億 另類海量

法務部統計,近5年酒駕案共有7.1萬人獲緩起訴處分,總計支付緩起訴處分金高達39億7085萬元。圖爲警方執行酒測攔檢。(本報資料照片)

近5年全國地檢署辦理酒駕案件新收件數統計表

法務部統計,近5年全國地檢署共偵辦26.8萬件酒駕案、起訴20.1萬人,去年酒駕案件爲4.4萬件,數量及比例呈逐年下降;但5年共有7.1萬人獲緩起訴處分,總計支付緩起訴處分金高達39億7085萬元,處分金挹注國庫,成爲難堪的另類「臺灣奇蹟」。

法務部表示,「酒駕零容忍」爲政府政策,爲嚴懲酒駕,法務部採取具體防制作爲,除嚴格執法守護公平正義,也持續推動酒駕防制的多元處遇措施,爲了解辦理酒駕案件概況,彙整分析全國地檢署2019年至2023年偵辦酒駕案件資料。

法務部統計,近5年酒駕案件收案26萬8920件,2019年6萬4460件爲最高峰,呈逐年下降趨勢,2023年4萬4766件,5年內減少1萬9694件,減少比率約3成。因此酒駕案件收案佔全部刑案比率亦呈逐年下降,自2019年13.7%降至2023年6.1%。

資料指出,近5年地檢署共偵結酒駕案被告28萬6056人,其中起訴20萬1579人,佔70.5%;緩起訴處分7萬1630人,佔25%;不起訴處分1萬880人,佔3.8%。酒駕致重傷及致死者起訴比率分別爲80%、86.8%,均高於單純酒駕者之70.4%。

其中,7萬1630位涉酒駕獲緩起訴處分的被告,檢察官命其向公庫支付緩起訴處分金有7萬1281人次最多,其次爲預防再犯所爲之必要命令2萬1564人次、立悔過書1927人次、完成戒癮治療或其他之處遇措施1237人次、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提供義務勞務1124人次。

這7萬多名緩起訴處分被告,共向公庫支付處分金39億7085萬元,金額以3萬元以上至6萬元佔48.2%最多,6萬元以上至9萬元佔32.4%居次;超過9萬元至12萬元佔9.9%,逾12萬元者僅佔1.1%,平均每人支付金額約5.6萬元。

5年獲緩起訴處分附命酒精戒癮治療1275人,平均每年255人,2023年則有373人;執行酒精戒癮治療終結960人中,履行完成者733人,履行完成比率爲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