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恐嚇「我殺過人要打死你」判決出爐 醫:雖有點重但只能說抱歉,呵!

▲楊醫師證稱,「被告是對我的看診不滿意才罵我,並對我說『我有殺過人』、『我要讓你死得很難看』。」(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在聖功醫院急診室怒罵楊坤仁醫師,「你OO八」、「我要打死你」、「我有殺過人」,還作勢椅子,近日被依妨害醫療業務執行罪判8月徒刑。對此,楊醫師得知判決在臉書說,「雖然個人覺得8個月實在有點重,不過也只能說聲抱歉囉,呵!」他今天(2日)也發文指出,這種事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大事,所以其實是可以不用報導的。

判決指出,2018年4月18日下午,張男因不滿值班醫師楊坤仁未依其要求開立管制藥物,竟大聲辱罵「林北要拿椅子打死你」等語,並以右手將急診區等候座椅稍加提起離開地面,作勢丟擲。

張男開庭時坦承有說這些話和提起座椅,但否認有何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的犯行。他辯稱,「我沒有指名道姓,我是在罵自己,怎麼身體這麼沒有用。我有精神病,起訴書說的那些話還有做的事情,都是因爲發病纔會這麼做。」

▼楊醫師得知判決發文說,「感謝檢察官法官書記官,感謝同仁的幫忙。」(圖/達志示意圖

楊醫師證稱,確認被告是對着他講,「跟診護士沒有幫他看診,被告是對我的看診不滿意才罵我,並對我說『我有殺過人』、『我要讓你死得很難看』,還作勢拿椅子要砸我。」

法官認爲,被告患有「非特定性情緒障礙症」及「酒精依賴,伴有酒精引發之非特定精神病症」,但他當下能清楚明確表達個人所欲、遭拒絕後呈現的情緒反應員警詢問時展現的流暢並具一定理路的應答;足見縱有精神疾病,然行爲時亦無因而不能辨識其行爲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爲的能力

法官審酌被告不滿醫師醫療處置時,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口出穢語及出言恫嚇,造成醫師和衆多病患承受莫大身心壓力,且犯後始終未坦認犯行,亦未賠償醫師所受損害,因此判刑8月。全案可上訴。

而現任職於榮總急診科醫師的楊坤仁,得知判決後1日在臉書公開發文,「跑了一年,終於等到判決了!雖然個人覺得8個月實在有點重,不過也只能說聲抱歉囉,呵!感謝檢察官、法官及書記官,感謝同仁的幫忙:)」但目前該文已看不見。他今又發文說,「感謝各位朋友媒體朋友的關心,以及兩家醫院長官的支持,但這種事情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大事,所以其實是可以不用報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