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茂自白幫京華城插隊? 民衆黨議員曝「非全部事實」還原真相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左)14日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黃花數小時籌齊交保金後才離開北檢。(郭吉銓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臺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被約談後,遭檢方認定涉犯圖利京華城罪嫌重大,由證人轉列被告,並以500萬元交保。有媒體披露黃景茂的「自白紀錄」,來源竟是臺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的會議記錄。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該篇報導內容並非全部事實,更質疑專案小組會議紀錄尚未定稿公告,卻被與召集人、臺北市議員遊淑慧友好的媒體獨家取得。

陳宥丞繼日前質疑遊淑慧靠「觀落陰」拿到北市府無法提供的產發局條子後,今又在臉書發文,指出與遊友好的媒體,獨家取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尚未定稿、尚未通過、更尚未公告的會議記錄來做獨家新聞;陳質疑,連專案小組成員都是兩天前纔拿到,爲何媒體馬上就有熱騰騰的素材可以做獨家,「原來屬於秘密會議的會議記錄,是可以這樣提供特定友好媒體使用的。」

對於該篇媒體報導,陳宥丞指出,無論該媒體是如何取得會議記錄,但內容中提到「黃景茂則說,市長室交辦下來的陳情案都會往上籤,重大爭議案件要由都委會研議;而在洪健益追問下,黃景茂坦言,正式籤陳到市長由市長簽字同意送都委會。」這就是媒體刻意精心設計、以偏概全,要讓閱聽者接收到的部份資訊,並非全部事實。

陳宥丞也還原真相,指自己曾在專案小組當面問過黃景茂,「京華城案從頭到尾有沒有任何上級的指示,要求你一定要給任何的容積或者一定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有沒有任何人爲的因素?特別的交辦?特殊的關係?」黃當時斬釘截鐵回答,「當然是沒有所謂當面交辦,一切依程序辧理。」

陳宥丞再指,民進黨市議員趙怡翔也曾問過黃景茂,「都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力決定一個案子或者是一項容積獎勵的合法性跟適法性?是來自都發局?還是來自都委會?」黃回答,「因爲都市計劃案包括主要計劃、細部計劃,細部計劃在地方政府就決定,當然都委會做最後的裁決,都委會是共識決,如果不合理都委會就不會通過。」

陳宥丞批評,當有心人士想要陷人於罪時,就只會強調「替京華城插隊?黃景茂『自白記錄』曝光柯文哲親籤送都審會」,但就是不讓大家知道,市長接到陳情案本來就會交下去給專業局處接手,而黃景茂其實堅持一切都是依法定程序辦理,都委會也是認爲合理才通過的,這纔是事件全貌,但有心特定人和特定媒體,並不想讓民衆知道全貌,這就是所謂的不看新聞會與世界脫節,但是看新聞會與事實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