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轉列被告 黃景茂500萬交保

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左)14日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黃花數小時籌齊交保金後才離開北檢。(郭吉銓攝)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前臺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13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到案後,檢察官懷疑黃批審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犯圖利罪嫌重大,由證人轉列被告,案經廉政署偵訊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後,檢察官14日凌晨諭令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而綠營昨公佈一份公文回函,指黃提到「爭取時效」召開專家學者會議,恐怕就是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的關鍵。

黃景茂獲交保後,很快就籌錢辦保,14日凌晨4時45分辦完交保手續要離開北檢時,面對在場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迅速搭車離去。

檢廉從相關事證中懷疑,2020年3月10日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與市議員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由黃景茂提都委會研議。都發局曾上籤給柯,表示京華城透過應曉薇,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拆除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爲678%。

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讓京華城和解回覆樓地板面積,總計12萬284平方公尺,恐無法說服社會大衆,建議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圖利爭議。

2020年7月,時任副市長彭振聲、黃景茂籤核京華城案進行都委會審議,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專家會議,黃前天應訊時,強調當年是聽命行事,自己依法行政,絕無違法。但檢廉懷疑,柯、彭、黃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以證人身分改列被告交保後,將持續調查他是否受柯交辦行事,還是自行揣摩上意,釐清案情。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亮君指出,京華城在2020年8月送容積率相關草案到北市府,而黃景茂在同年9月21日的公文回函中,雖表明「這份草案適法性有問題」,卻同時要求京華城在當年9月30日前提出說明,並表示「爲爭取時效」都發局將會同步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獎勵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林亮君質疑,京華城在2022年10月18日取得建照,也就是柯文哲卸任前的1個月,若柯卸任前建照仍然沒有核發,新市府恐怕會在都委會議或專家學者會議中,因適法性問題擋下京華城草案,因此「爭取時效」,可能就是京華城爭取容積獎勵的關鍵。

國民黨議員鍾小平則認爲,黃景茂的角色太重要,因爲當時都發局一邊研議違法容獎20%的方案四,另一方面又能要求執行秘書排定都委會一關關審查,若有罪可能會被判很重,他認爲黃景茂是全案重要的突破口,未來可能會轉爲污點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