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修法烏龍 綠:由行政院提覆議案
立法院夜襲通過《會計法》修正案,遭批爲前立委顏清標解套,朝野立委指是爲解決教授問題,但通過的條文漏掉「教」字,教授因而不在除罪化範圍。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4日說,這個版本是行政院看過後修正並送到立院,且現在是立法院休會期,應該由行政院先提覆議案。
根據《會計法》修正條文,原文應爲「各大專院校教職員」,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漏掉「教」字。依大學法第15條、大學法第4章規定,「大學教師」不是「職員」,立委諸公說是爲了替教授解套,但教授卻不在此次除罪化範圍。
柯建銘指出,按照字面勉強可解釋的部分,即「及其相關人員」的文字,如果職員不包括教授,那「相關人員」是否可涵蓋教授,就須由行政院定調,若經解釋後不行,就喪失修法原意。
柯建銘接着說,若失去修正原意,就由行政院提覆議案,立法院再處理;或由立法院提覆議案,但會期已結束,能否提案就有待解釋。他並指出,此法出現問題,應立即處理,行政、立法部門不能拖,因爲10天內要送總統府公告,10天內必須解決。
李俊俋說,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也說這與行政院本意不同,故應由行政院提覆議案,再交由立法院議決,但此法案爲國民黨提案,現在卻撇得一乾二淨,「應該堂堂正正把覆議案提出來,便可於臨時會解決。」
陳其邁說,按照憲法規定,總統10天內就要公佈法律,但若有意見,就應立刻召集協商,由立法院、行政院針對不同意見或疏漏互相協商,但最快的方式是由行政院提出覆議,希望能按照憲法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