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社福對象不列冊 立委促改善

本報報導獨老列冊比率偏低現象引發討論,衛福部社家署解釋,獨居長者若是社福對象,已接受常規福利服務,就不會列冊關懷。但立委建議,應修改列冊條件,有獨居事實一律列入,不必設限太多。

近五年來,國內列冊關懷獨居長者人數成長百分之廿七,一一三年已達五萬三三四九人,而六十五歲族羣四四○萬人,外界批評列冊比率偏低。社家署副署長周道君表示,身障、長照、低收、中低收等已被列入福利對象,地方政府未必將其列入關懷對象

「獨居者不見得就是福利對象」,周道君說,獨居長者人數逐年成長,近二年已請各縣市政府,以戶籍資料爲基礎,盤點轄內獨居長者人數,並整合全臺四九二○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資源,以及村裡幹事、社區巡守隊等社區力量,定時與獨居長者聯繫,避免憾事發生。

新北市今年七月底列冊獨老七五二八人,佔全市老年人口七十五萬人百分之一左右,民代質疑與實況不符,憂心有不少處在邊緣的黑數。立委葉元之表示,只要是獨居,都應列入關懷名冊,再者,目前照顧獨老資源分散各部會,缺乏系統性整合,有必要重整改善。

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昨受訪迴應說,「將滾動調整政策,不會遺忘任何一個人。」新北社會局長李美珍表示,新北設定獨老條件爲「六十五歲以上獨居老人、行政區內無直系親屬,或同住家屬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近期將討論是否調整獨老列冊條件,分流、分級是較可行作法,如果一律列冊,恐引發民怨。

李美珍表示,獨居成社會新常態,鄰里系統、志工、社區管委會均可做好守門人角色,新北市另積極倡議「學老」,希望退休族羣學習如何健康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