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100億越南盾賠償! 他因涉及「2起謀殺案」蹲17年冤獄

▲蹲了17年冤獄黃文年獲判100億越南賠償金。(圖/取自YouTube/Tin Mới Người Nổi Tiếng)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17年過去了,我的孩子在沒有父愛環境長大。」越南一名53歲男子因涉及兩起殺人命案被判終身監禁,前後蹲了17年苦牢,當局早前總算還他清白,並於近日裁定賠償他100億越南盾(約新臺幣1323萬),也是越南史上最高的「冤獄賠償金」。

根據外媒報導,越南平順省53歲男子黃文年(Huynh Van Nen)1993年被人指控夥同9名親人殺害一名女子楊德美(Le Thi Bong)遭逮捕,沒想到1998年又牽涉一起「黎氏奉命案(Le Thi Bong)」,雖黃文年數度否認上述罪狀,但仍不敵嚴刑逼供,最終只能含淚認罪,並於2000年遭判終身監禁。

報導提到,經過數度重審,1993年的案件無法證實黃文年與另外9名親人涉案,法官於2005年宣佈所有人無罪,並提供合理賠償金,然而黃文年因1998年的案件仍得繼續坐牢。不過黃文年的家人並不放棄,堅信他並無殺人,經過多方努力下,當局總算於2014年答應重新調查「黎氏奉命案」,並於事後查出真正的兇手,並還給黃文年清白。

爲了彌補司法誤判及審判不公,當局最終裁定賠償黃文年100億越南盾,將於本週法院交給黃文年。

蹲了17年苦牢,黃文年仍無法釋懷,「坐牢的時候,我的母親離世了,剩下最後一口氣,她仍掛念着我。」黃文年說,對於母親的死非常抱歉,而他直到出獄後才知道母親已經離開人世。除此之外,他還提到,現在的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精神上亦飽受壓力,「我還在適應這個社會。」

黃文年最後補充提到,接下來會繼續住在平順省,並找時間老鄉看看祖墳,雖然領到一筆賠償金,但他仍覺得生活還是會很苦,「我身體真的不好,這筆錢除了給孩子、貼補家用外,還要拿來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