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橫停馬路與女友聊天 男嗆女駕駛「找警察來」
20歲的歐姓男子,去年12月間將機車停在馬路中央的雙黃線上和女友聊天,關姓女駕駛行經被擋道1分鐘後,要求移開,歐反將機車橫停馬路上堵住車道6分鐘,還大嗆「找警察來啊!」。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歐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緩刑期間得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上兩堂法治教育課程。
歐姓男子去年12月11日晚上10時30分許,騎機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新和街、永安街口,將機車停在馬路中央的雙黃線上,戴着安全帽與曾姓女友在路邊聊天,恰好關姓女駕駛開車行經該處,因機車路中擋道無法通過,歐雖曾撇頭看了一下,仍不爲所動,持續霸佔道路。
關女停等1分多鐘後,對歐男與女友說:「你們要繼續佔用車道是不是?」沒想到,歐惱羞成怒,竟將機車橫移停在馬路上,還與關女口角回罵:「有路妳不會走喔?」,「妳找警察來啊!」關女見有理說不清,就報警處理。歐強佔道路妨害關女合法通行時間至少6分鐘,案經檢察官偵辦,依刑法強制罪起訴毆男。
北院審理時,檢察官認爲歐的行徑非常不可取,爲了談情就佔路,見其他用路人來到,不但不移車,反變本加厲橫移機車霸佔更多道路,具體求刑不能易科罰金的7月徒刑。但法官考量歐坦承犯行,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歐的行爲雖未發生重大危害,惟法治觀念很差,爲促使他日後能遵守法律,緩刑期間得內付保護管束,並提供40小時的義務勞務,及上2堂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