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30萬遺產!他爲證明「我爸是我爸」來回奔波7個月...錢也沒拿到

▲存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廣東惠州陳姓男子,爲了繼承已故父親人民幣7萬餘元(約新臺幣30多萬元)存款,需要辦理公證,但他卻在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間來回奔波7、8次,每個部門以各種理由踢皮球浪費了他7個多月的時間結果無法證明「我爸是我爸」,拿不回遺產

綜合陸媒報導,陳男父親於今年2月28日去世,生前在銀行留下7萬餘元的存款。3月2日,陳男到銀行去取款時,沒有通過人臉辨識系統,因此被告知此種狀況屬於存款繼承,應向本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銀行機構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才能順利取出。

陳男就此陷入無限循環,他第一次到公證處後,提供了寫有父子關係戶口本,但卻被告知需要派出所的親屬關係證明;而派出所卻表示,親屬關係證明屬公安部確定的「派出所、公安機關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之一,不予辦理。

陳男再次回到公證處時,又被告知有派出所複印戶口底冊也可以,沒想到派出所又被拒絕,以涉及隱私爲由「不予辦理」。陳男就這樣三訪公證處,對方又說可以向居委會開具親屬關係證明,但又被以各種理由拒絕。公證處最終也強硬表示,沒有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

事件陷入僵局後,陳男在大半年的時間裡,又往返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等地7、8次,浪費了7個多月的時間,最後還是拿不回父親的存款。

無奈的陳男只好求助中央大陸國務院督察組向惠州派出調查組,發現問題屬實。事後經協調,陳男父親原所在單位同意出具親屬關係證明,才讓陳男順利在10月20日拿到存款,結束痛苦的無限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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