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換屋 房貸仍可享寬限期
中央銀行昨針對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豁免條款,因繼承取得房屋,及實質換屋需求民衆雖名下已有房,新申辦房貸仍可享有房貸寬限期。記者林伯東/攝影
中央銀行昨公佈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豁免條款,因繼承取得房屋,及實質換屋需求民衆雖名下已有房,新申辦房貸仍可享有房貸寬限期,央行表示,協處措施追溯至九月廿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都適用。
民衆陳情取消寬限不公平
央行祭出第七波房貸管制措施,被房地產界稱爲是史上最重打炒房組合拳,其中,管制新申辦房貸寬限期規定有殃及無辜之虞,房貸管制措施宣佈隔天立刻收到許多民衆陳情,主要是繼承房屋或有換屋需求民衆,認爲被取消寬限期很不公平,也影響購屋自住需求及資金規畫,因此,央行昨天鬆綁特定族羣、提出豁免條件。
央行業務局長潘榮耀表示,爲達到選擇信用管制目的,也兼顧民衆購屋自住需求資金規畫,提供兩大協處措施。一是自然人繼承取得房屋及房貸,不計入第七波房貸規定的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也就是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的房屋時,不論繼承幾戶,新申辦的購屋貸款(非豪宅貸款)可享有寬限期。
潘榮耀說,二是自然人名下有房屋,但因有實質換屋需求,只要跟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新申辦房貸撥款後一年內,把舊房屋賣掉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可以轉貸等方式規避,新申辦的購屋房貸(非豪宅貸款)就享有寬限期。
若出現一年內沒有完成原屋出售等違規情形,金融機構要取消新申辦房貸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的貸款本金及貸款成數差額,並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
潘榮耀指出,名下有房子但沒有房貸的民衆,有將近二成會再申辦房貸,這種利用寬限期操作財務槓桿的情形,是央行第七波房貸管制取消寬限期規定最主要針對的對象。
潘榮耀表示,若房屋取得來源不是買賣而是繼承,如民衆在臺北工作,但繼承房屋在南部,或與兄弟姐妹共同持分,實際上民衆無法居住在繼承房屋裡,須另購屋自住,對他們而言,買房子申辦貸款時就會受寬限期限制,這次豁免對象大部分是繼承問題,讓他們不會受名下有房,新申辦房貸沒有寬限期限制。
央行對寬限期豁免方案,不動產業者表示,確實可造福不少民衆,但鬆綁範圍比想像中更窄,只對繼承者、換屋族有所放寬,顯見央行打炒房決心,口袋不夠深的投資者得先想好下一步了。
不過,要利用繼承機會來取得購屋房貸寬限期優惠也並非不可能,舉例如果父親過世,小孩繼承房屋遺產,名下沒有房屋的母親新申辦購屋貸款可獲寬限期,已繼承房屋的小孩再買一屋申辦房貸,也能獲得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