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從膝蓋摸到鼠蹊部」 繼女「我髒了」踢腳夾屁股不敢睡
▲莊姓男子藉口要幫繼女擦藥,卻從膝蓋後方一路往上撫摸猥褻到鼠蹊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pakutaso)
臺北莊姓畫家2018年間,趁幫16歲繼女擦溼疹藥的時候,從膝蓋一路擦到大腿上緣、臀部,甚至摸到鼠蹊部、外陰部,繼女當場踢腳夾屁股抗拒,晚上嚇得不敢睡覺,隔天就去報警,莊男卻辯稱是因爲愛護繼女,一時忽略繼女已是「大姑娘」,才幫忙擦藥,士林地院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莊男徒刑10月。
判決指出,莊男是在2015年娶了被害人生母,被害人原本和家人住在南部,因爲北上求學住校,週末纔會去和生母、繼父同住,2018年6月18日凌晨,繼女再次借住時,莊男說要幫繼女膝部後方的溼疹擦藥。
▲被害人因爲北上求學住校,週末會去和繼父、生母同住。(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繼女不疑有他,趴在客廳沙發上,莊男的手卻從膝部一路往上,摸到大腿上緣、臀部,繼女踢腳、夾緊屁股並出聲抗拒無效,乾脆翻過身來,沒想到莊男直接掀開繼女短褲下緣,強行撫摸鼠蹊、外陰部及肛門口。
繼女事後不斷傳訊給友人表示「我想去死」、「我髒了」、「走掉的時候(指莊男)就哭了」、「我不敢去上廁所」、「我不敢睡覺」,友人則不斷安慰「不要哭啦」、「瞪他或是他靠近妳就叫他走開」、「如果妳不敢睡我就也不睡」,繼女徹夜未眠,隔天就去報警。
▲被害人現在看到和繼父年紀相仿,或者長得很像的人,都會感到害怕、噁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pakutaso網站)
少女隔天想跟母親吐露遭遇,但母親沒接電話,確後留言「沒辦法忍受下去了」,直接上警局報案,繼父到案卻辯稱,碰到的地方都是因爲他「看到有皮膚紅點」,他因疼愛繼女,一時忽略繼女已是「大姑娘」,纔會爲她擦藥,並無強制猥褻犯意。
士林地院不採信莊男辯詞,認爲官莊男不顧剛滿16歲的繼女以踢腳、夾緊屁股並出聲質疑等方式推卻抗拒,仍爲一己私慾,枉顧人倫,強行撫摸猥褻,使得被害人現在看到莊男這個年紀的男生,或長得像莊男的人都會感到害怕、噁心,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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