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第3場法律戰 大日向市府要5000萬辯論終結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含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爭議,市府和原廠商大日公司、協力廠商主富(NET)公司對簿公堂。大日訴請市府給付增建2至4樓費用500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時,大日律師聲請暫停訴訟,市府委任律師未同意。審判長詢問雙方委任依據等事項後辯論終結,6月21日宣判。

基隆前市長林右昌任內用OT案(營運、移轉)依促參法招商,2016年起負責營運東岸立體停車場5年。當時建物爲地上1層、地下4層。1樓的頂樓爲廣場,在地人多稱爲東岸廣場。大日得標後負責經營地下停車場,後來引進NET經營1樓空間,後來又增建2至4樓。

契約快屆滿時,大日依契約優先續約,從2021年起營運3年。基市府去年底重新招商時,微風集團出線。NET主張獨自出資興建2至4建物,擁有產權,質疑市府今年2月1日凌晨強行點交2至4樓資產違法,訴法基隆地院確認所有權。

法院4月17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基市府提出反訴,要求大日返還建物,大日也指具利害關係,用參加人身分委由律師出庭。審判長針對所有權歸屬、2至4樓是否爲獨立空間、NET是否獨立出資等爭議點,讓各方陳述意見後,排定6月5日再次開庭。

NET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移轉市府侵權,提告求償。基隆地院4月30日開庭時,對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向大日問責,感到「百思不得其解」。NET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停止訴訟程序,審判長諭知中止訴訟,待NET與基市府的訴訟有了結果再審。

大日訴請基市府給付興建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基隆地院今天下午開庭。審判長詢問商場空間及營運過程,確認大日和基市府2020年底續約時,東岸商場2至4樓商場已在營業,續約內容委託營運範圍爲地下1至4樓、地上1至4樓,營運資產屬於基市府。

大日律師主張市府委託大日增建商場,後來由NET負責興建,但大日以租金折抵方式出資約9000萬元,並訴請市府給付部分款款。市府否認有委任興建契約,並指大日口頭承諾負擔興建費用,並在OT營運契約期滿,無償將建物移轉給市府。

大日律師認爲,既然市府主張沒有委任契約,大日就退一步主張「無因管理」,大日並沒有義務出資興建商場,市府仍應返還費用。大日律師另聲請暫停訴訟,待NET與市府的官司宣判後再行審理,但市府律師不同意。審判長認爲2起案件沒有必然的關係駁回,本案辯論終結,6月21日宣判。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含商場)重新招商案引發爭議,原營運廠商大日公司訴請市府給付增建2至4樓費用500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辯論終結,6月21日宣判。圖/基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