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暗槓毒品、私吞贓款 檢方求處13年重刑

基隆警察局警員張晉維涉嫌暗槓毒品、湮滅證據,檢方法院求處有期徒刑13年重刑。(翻攝照片陳彩玲基隆傳真)

曾任基隆市警察局警員張晉維、黃民欣涉嫌假藉辦案名義,暗槓毒品,與余姓男子合作牟利。今年2月張、黃因私吞詐騙集團贓款,讓上游車手不滿爆發衝突,整起黑吃黑案件才東窗事發,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檢方將依4警員、4民衆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並對張員求處13年有期徒刑,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今年2月餘男得知賴姓友人需要提領詐騙贓款,找來黃姓男子、警員張晉維、黃民欣合作,演出一場假辦案、私吞錢財戲碼。據瞭解,事發前,賴男急需用錢,讓黃男前往銀行提領60萬元現金,而余男一行人爲私吞贓款,事先在黃男身上放置微量毒品,並請張、黃員製造盤查假象藉機拿走現金,並以持有毒品爲由,將黃男交給其他分局同仁偵辦,讓賴男以爲錢遭警方查扣。

張員、黃員取得120萬現金後,從中抽取約20萬元,餘額全數給余男,事後,賴姓男子發現事情有異,找來黃員談判,並將人打傷,事情才東窗事發。

檢警調查,張員從警前與余男認識,2人爲某取錢財不擇手段,早在去4月開始,計劃由余男以買毒品爲由釣出毒販,張員再找來請他同仁出面逮人,但員警卻將查扣毒品私吞,前後總計偵辦3起毒品案件,分別暗槓75公克、115公克K他命,以及250公克大麻,更曾因有毒販請求「簡單處理」,將摻有白砂糖的毒品倒在派出所後方水溝,湮滅事證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4警員、4民衆,其中張員湮滅證據,嚴重敗壞官箴,犯後飾詞卸責,檢方向法院求處有期徒刑13年重刑,另外余男始終否認犯行,誤導偵查方向,毫無悔意,也未繳回犯罪所得,求處有期徒刑14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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