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理貨職業工會陳情爭取工作權 航港局協助港區理貨作業迴歸正常運作

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主任張德義接受輪船理貨職業工會理事長鄭梓健陳情。圖/航港局提供)

基隆市輪船理貨業職業工會因基隆港理貨員服務證及通行證將於109年底屆期,爲爭取理貨員於基隆港工作權益,該會會員於1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至基隆海港大樓前陳情並遞送陳情書,籲請主管機關務必維護理貨員工作權。現場交通部航港局北部航務中心張德義主任代表接受陳情,並積極與陳情之理貨員溝通,務使港區作業能迴歸正常運作

針對職業工會訴求不同意航港局展延理貨員服務證效期作法,航港局表示,原理貨員證繫於港務時代,由兩公(工)會會同辦理講習訓練合格後,再由港務局據以核發理貨員服務證。航港體制改革後依現行法規已改由兩公(工)會共同辦理甄試及核發理貨合格證

現因基隆港船舶理貨兩公(工)會長期因對勞資問題存有爭議,致基隆港20餘年未曾辦理理貨員甄試作業。爲保障基隆港理貨員工作之權益,航港局已多次行文職業工會及理貨商業公會,同意基隆港輪船理貨人員服務證有效期限予以展延1年(至110年底有效),亦請兩公(工)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俾利理貨員向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申請換髮港區通行證。

航港局指出,爲使港區理貨作業能迴歸正常運作,航港局對於兩公(工)會間之勞資爭議持續積極調處,並提出相關處理建議方案,惟均遭職業工會主張應先解決勞資糾紛且由政府提供轉業金,始能就甄補及修法展開溝通。

因航港局與理貨員之間並無私權及勞僱關係,發放轉業金於法無據。基於業別監理機關之角色後續將持續協調,最終仍盼勞資雙方爭議能早日解決、理貨員甄試作業能正常運作,方能有助於基隆港業務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