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損鄰 副理等5人遭訴
「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連續壁斷裂、工地塌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以邱、張、王三人未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七個月以上之刑,不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義務勞動;姜若彥與劉豐壽坦承犯行,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去年九月七日晚間,鄰近基泰大直的建築物出現龜裂,工地南側五棟民宅大幅傾斜、陷落約一層樓高度,後來路面大幅陷落,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
全案經告發、北檢去年九月廿二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基泰建設總公司、福益營造及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約談王德生、張博翔及邱丞鴻,訊後交保。
檢方查出,二○二二年九月卅日建案工務會議時,邱丞鴻與張博翔決議不辦理連續壁變更設計,原本六十公分厚度連續壁,被縮短爲五十公分,再將結構圖交由不知情之下包廠商施作。
爲了避免工期延誤,邱、張違背施工順序,完工後也未鑽孔取樣,即接續安排連續壁工程。事件爆發後,爲了避免損鄰事件擴大,還商請儀大公司更改出具的監測案週報表量測數據初值。
檢方指控,基泰大直建案天生地質條件不佳,儀大公司去年四月十一日、七月廿六日出具的監測案週報表中,基泰大直地表沉陷、建物沉陷、建物傾斜率等數據有超過警戒值和行動值的情形,邱、張爲趕工,不理會監測數據超標,未採取應變作爲。
起訴指出,邱、張二人罔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要求,僅爲求私利,未按圖施作建案工程,爲了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劉豐壽、王德生勘查程序敷衍行事,終致發生房屋倒塌。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告發基泰董事長陳世銘、福益營造負責人王明堂等涉嫌殺人未遂與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查無不法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