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偷吃遭抓包惱羞砍妻 恐嚇「留小孩活口」:讓他們長大心理變態
家暴夫偷吃遭抓包惱羞砍妻,恐嚇「留小孩活口」:讓他們長大心理變態。(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夫與妻子婚後不合,2人長期分居,妻子也曾對他提告家暴、侵害配偶權;人夫被抓到外遇後,不僅惱羞成怒拿刀刺傷妻子,更傳訊恐嚇要在小孩面前行兇,但會留他們活口,「放在這社會慢慢長大的心理變態」。人夫提告請求離婚敗訴後不服,二審法官認爲,雙方婚姻已動搖殆盡,但主要可歸責原因顯系出於人夫之行爲所致,因此無權提出離婚,判他再度敗訴。
據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與妻子婚後因生活、經濟方面多所摩擦,2人分居已長達近9年,雙方感情早已淡泊疏離。再者,妻子對他提起多件訴訟,顯見雙方關係有諸多裂痕,因此訴求法律途徑請求離婚。
人妻則表示,丈夫因工作關係,雖在外租屋,但仍會每星期回家及探望子女,其後亦已搬回家住,2人分居應僅5年多;她在2018年2月間發現丈夫外遇,對方竟惱羞成怒用刀砍傷她,且爲與第三者在一起,於同年間離家並提出離婚訴訟。丈夫敗訴後,又百般逃避她,不肯面對面溝通,她仍希望維護婚姻家庭,不同意離婚。
法官審視雙方涉訟歷史,人妻曾以家暴傷害爲由對丈夫提起刑事告訴,並聲請保護令;又曾以侵害配偶權爲由,提告求償20萬元。另人夫還在2018年6月離婚敗訴後,恐嚇妻子傳訊「你吠完了沒?」、「再亂來,我保證讓你跟孩子上頭條!」、「不要逼我做變態的事,我的人生算是毀了一半」、「如果你要再執迷不悟,我會讓兩個孩子眼睜睜看我一個個砍殺,留他們活口,放在這社會慢慢長大的心理變態」等語,顯見人夫對於雙方婚姻之不美滿應負較重之責任。
法官認爲2人除長期分居外,雙方婚姻之誠摯情愛基礎應已破壞動搖殆盡,然此造成婚姻破綻之事由,主要可歸責原因顯系出於人夫之行爲所致,其可責程度顯高於人妻,因此並無離婚請求權,二審仍判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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