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 爲提振消費築牢根基
原標題: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 爲提振消費築牢根基(主題)
——《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解讀之一(副題)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高越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簡稱《方案》),其中提出,要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研究建立育兒補貼制度。指導有條件的地方將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納入生育保險。這些舉措有哪些亮點和意義?如何落地落實?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就此採訪了多位專家。
迴應民生關切 真正“投資於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信息中心宏觀經濟研究室助理研究員韓瑞棟表示,《方案》提出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是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精神、迴應民生關切、加大“投資於人”的重要舉措,能夠產生一舉多得的作用。“在全國層面出臺育兒補貼制度,有助於進一步規範和明確補貼辦法,避免形成‘政策窪地’。”韓瑞棟說。
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院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姜雪認爲,將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等人員納入生育保險,是完善生育支持體系的關鍵舉措,也是應對人口結構變化、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
姜雪說,靈活就業、農民工及新就業形態人員規模龐大,但傳統生育保險僅覆蓋企業職工,導致這部分羣體長期面臨生育醫療費用高、產假收入中斷等風險。通過擴大覆蓋範圍,可消除制度性歧視,保障其平等享受生育津貼、醫療報銷等權益。同時,將這三類羣體納入生育保險範圍,有助於提升生育保障水平,緩解“不敢生”的顧慮。
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史毅認爲,自提出建立積極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這一概念後,社會支持在不同領域逐步推出了衆多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四個關鍵維度。在時間支持方面,主要聚焦於產假延長、育兒假以及陪護假等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在經濟支持方面,主要在市、區縣層級積極探索育兒補貼或生育補貼的多樣化模式。在服務支持方面,重點集中在托育服務領域。在文化和環境支持方面,主要體現在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的母嬰設施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等。
史毅表示,《方案》首次提出建立育兒補貼制度是從全國層面出發,具有全局性和統籌性,充分體現了國家對生育支持以及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堅定決心,是朝着構建完善的生育支持和激勵機制邁出的重要一步。
“與以往相比,此次《方案》不僅關注消費的提升,更將重點放在保障家庭消費能力上。政府通過公共資源和財政的投入,深度參與到民生基礎性消費領域,例如在生育養育保障方面的投入,在有效提振消費的同時,避免了給家庭帶來過多的經濟負擔,真正實現了生育養育保障與消費提振的有機結合。”史毅說。
統籌促消費和惠民生
韓瑞棟說,《方案》的亮點在於統籌促消費和惠民生。此次出臺的《方案》注重加大需求側的政策力度,推動居民消費意願轉化爲實際的消費能力。將育兒補貼和生育保險等政策向更多人羣覆蓋,既能夠促進母嬰經濟等消費發展,提升家庭整體消費能力,又能夠針對性解決羣衆關心的生育養育成本高的問題,營造生育友好的社會氛圍。政策既有溫度又有力度,讓羣衆消費底氣更足、生活擔憂更少。
“新就業形態(如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已成爲吸納就業的重要渠道。生育保障覆蓋可增強從業者職業安全感,減少因生育導致的職業中斷,促進靈活就業市場健康發展。京東、美團等平臺已試點爲騎手繳納社保,釋放積極信號。”姜雪說。
史毅認爲,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對促進消費具有多方面的積極影響。從家庭消費的角度來看,聚焦“一老一小”領域,通過政府公共資源和財政的投入,能夠更有效地激發這部分潛在的消費需求。“例如,爲生育家庭提供育兒補貼、完善托育服務等措施,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增加家庭在孩子養育方面的消費支出,從而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消費增長。”
同時,史毅表示,從中長期消費提振來看,投資於生育養育保障領域具有深遠意義。一方面,通過改善人口素質,提高兒童早期發展能力,能夠提升國家整體的人力資源水平,爲未來社會經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另一方面,通過提升生育意願,從數量上確保了國內消費市場的人口基數,爲消費市場的持續繁榮提供支撐。同時,人口素質的提升,將帶動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進而增強家庭的消費能力。因此,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從數量和質量兩個維度共同發力,實現了對中長期消費的有效提振。
從短期來看,史毅認爲,發放育兒補貼和將更多人羣納入生育保險,能夠直接爲生育和養育孩子的家庭提供現金支持。家庭往往會將這部分資金優先用於孩子的發展,如購買優質的嬰幼兒食品、玩具、教育產品等,以及改善家庭的生活條件,從而在短期內刺激消費增長。
構建長效機制讓政策可持續
史毅表示,在落實育兒補貼制度的過程中,可能面臨政策可持續性與區域銜接挑戰。建立全國性育兒補貼制度,每年所需財政投入資金量較大,需要建立動態效果評價機制,對實施效果進行持續跟蹤和評估,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標準機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實際需求。此外,還需要關注國家與地方制度銜接,做好統籌協調工作,確保區域間補貼相對平衡。
“同時,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對生育的報銷費用標準和比例,探索對未納入生育保險的人羣適當提高育兒補貼標準,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障體系,還需要在托育領域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降低托育服務價格,從而進一步帶動就業,推動經濟的循環發展。”史毅說。
韓瑞棟建議,加快出臺育兒補貼制度的操作方案,明確補貼範圍、補貼標準、發放流程等實施細則,綜合考慮財政壓力和羣衆實際需求,建立不同區域和不同層級育兒補貼資金的共擔機制,確保育兒補貼公平合理以及可持續。同時,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加快完善靈活就業等人羣參加生育保險的辦法,明確參保範圍、繳費基數和保障待遇,加強跨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參保登記、繳費覈定、待遇支付等環節順暢銜接。
“除了直接的育兒補貼外,還可以綜合運用稅收減免、住房支持、托育服務、就業友好等措施,綜合施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營造全社會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圍。”韓瑞棟說。
姜雪表示,未來需要通過制度創新和多方面政策協同,同時注重加強防範風險和相關羣體權益保障,助力構建覆蓋全人羣、全生命週期的生育友好型社會。
在生育保險方面,姜雪建議,要分類施策,建立梯度參保機制。針對靈活就業人員,探索推行“醫保+生育險”強制綁定參保,但費率可在初期控制在相對較低的範圍,避免增加負擔。針對農民工,需要強化用工單位責任,提高建築、製造等農民工密集行業參保力度,並簡化跨地區轉移接續流程。針對新就業形態人員,探索平臺企業與地方政府共建保障基金,按訂單量分攤繳費。
“要加強動態監測,保障相關羣體合法權益。建立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生育保險參保數據庫,聯動稅務、民政部門覈驗參保真實性,打擊騙保行爲。同時醫保、稅務、人社部門需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確保參保登記、繳費和待遇發放無縫銜接。根據參保人數和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費率或財政補貼,確保財務可持續性。”姜雪說。
來源:中國婦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