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便民! 臺南市擴大疫情紓困一律先收件審查率達97.6%

臺南社會局指出,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案,爲解決民衆的燃眉之急,各區公所皆依黃偉哲市長指示,秉持「從簡從寬、從速」之原則,只要民衆提出申請不得先排除,一律辦理疫情紓困收件。(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社會局指出,行政院5月6日宣佈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適用範圍後,臺南市各區公所即涌入許多民衆申請案件,爲解決民衆的燃眉之急,各區公所皆依黃偉哲市長指示,秉持「從簡、從寬、從速」之原則,只要民衆提出申請不得先排除,一律辦理疫情紓困收件。

社會局說,截至6月8日,各區公所受理案件數累計達42630件,其中已覈定通過案件數爲27111件,覈定不通過案件數爲14495件,累計核發金額3億917萬5千元,審覈完成率達97.6%。社會局說明,疫情紓困審覈系依衛生福利部弱勢E系統財稅資訊進行查調作業審覈,民衆只要未投保軍、公、教、農、勞保等受疫情影響生活陷困及未領取其他紓困補助者,攜帶身分證存款存摺等文件即可提出申請或以切結書方式提出申請,民衆也可依據財稅資料自動推算是否符合此次擴大疫情紓困之請領資格

有關臺南市擴大疫情紓困覈定比率較低的原因系因各區公所一線人員受理申請期間,爲避免民怨,各區公所簡化民衆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臨櫃民衆可能有資格不符,只要到案均一律先收件審查,雖然增加各區公所第一線承辦人員工作量,但也保障了民衆權益,在統計上因而導致臺南市擴大紓困覈定比率較其他六者較低的情形

另臺南市人口產業狀況差異極大,相較其他五都,臺南市從事農、漁業市民紓困人數達129326人,有部分市民系因已領取其他政府單位之紓困金致其無法符合擴大急難紓困之申請資格。經查本市各區公所審覈案件不通過原因中,經統計不符案件數爲14495件,其中具有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申請者即有2200餘件,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24776元/人)上限有4879件、動產超過上限爲4742件及其他領有紓困補助重複申請有2674件,綜合而言,因屬個人可請領條件而影響了整體的審覈通過率

社會局表示,臺南市一律先收件審查的作法,讓多數市民都可獲得直接的服務。若申請民衆不服區公所審覈結果,可自收到覈定通知書之翌日起30日內,檢具新事證向覈定之區公所提出複審,另若不符本次擴大急難紓困資格之民衆,確有生活陷困之事實,亦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或社褔資源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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