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遭撤銷他被拘提要求提審 法官直接駁回
因犯殺人罪被處無期徒刑、獲假釋又被撤銷的吳哲銘不服檢方核發將他拘提回地檢執行聲請提審,稍早被新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庭法官以書面審查後直接駁回。(資料照)
因犯下殺人罪在臺東泰源監獄服刑的吳哲銘,疑似造假分數獲得假釋,被法務部發現撤銷假釋並通知執行其服刑的新北地檢署執行。吳不服檢方核發將他拘提回地檢執行聲請提審,稍早被新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庭法官以書面審查後直接駁回。
吳哲銘因犯殺人案,2004年被臺灣高等法院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並於翌年入監執行。2021年吳服刑期滿15年,依法表現良好可聲請假釋,他疑似竄改分數後獲得假釋資格,並在近日被法務部發現,撤銷原許可假釋。
新北檢表示,吳哲銘因假釋被撤銷,檢方1日收到法務部矯正署通知其需續執行無期徒刑,遂指揮新北市永和警分局前往吳哲銘住所送達撤銷假釋處分及執行傳票,但吳不在家。
檢方考量吳哲銘所犯爲殺人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爲其有逃亡之虞,遂核發拘票要警方將其帶回續執行無期徒刑,警方於2日下午2時許在蘆洲查獲吳哲銘,並解送新北地檢署,但吳哲銘不滿檢警拘提過程,向新北院聲請提審。
稍早新北院法官書面審查吳的提審之後直接駁回,新北檢將盡速將人送返看守所待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