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酒駕撞死女騎士 可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制理由曝
嘉義地檢署對酒駕肇事張男提訴公共危險罪,並將案件提列國民法官審理案。(廖素慧攝)
張姓男子今年1月間喝了5瓶啤酒後,開自小客車行經東石鄉龍港村縣道166線4公里處,追撞騎機車的鄭姓女子,鄭女彈飛撞擊張男駕駛的車子擋風玻璃,傷重不治,檢方起訴張男涉嫌酒駕致人於死之公共危險罪。
嘉義地檢署表示,張男的吐氣酒測值每公升0.89毫克,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嚴懲酒駕,此件酒駕致死的公共危險罪嫌案,將向地院提列爲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是嘉義首件國審案。
但據瞭解,張男與被害人家屬已達成和解,並已支付和解金,因而此案可向地院聲請不採取國民法官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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