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三角戀情殺!男子開車衝撞情敵 被依殺人未遂聲押

嘉義縣7日發生一起三角戀引發蓄意殺人案,警方據報前往逮捕行兇的黃男。(警方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7日發生一起三角戀引發蓄意殺人案,警訊後,昨(8日) 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7日發生一起三角戀引發蓄意殺人案,31歲黃男與情敵許男談判破裂,氣急攻心,竟開車衝撞許男,許男當場被撞飛重摔在地,路人見狀急報案,警方和救護車趕到時,黃男和女友蔡女還在大聲爭吵,警方立即將黃男逮捕,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黃男移送嘉義地檢署法辦,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檢警表示,住新北市31歲黃男與蔡女交往一段時間,黃男還送1輛汽車供蔡女代步,近日黃男發現蔡女似乎有意與他疏遠,進一步得知女友已移情別戀,另交新男友許男,7日黃男特地南下,約蔡女、許男到鹿草鄉一處宮廟前談判,3人在車內起爭執,黃男趕蔡女、許男下車。

結果兩人才下車,黃男竟在光天化日下,開車從後方衝撞許男,許男當場倒地不起,路人見如此驚悚場景馬上通報119、110,警方據報前往逮捕行兇的黃男時,他和蔡女還在大吵,警訊後,昨(8日) 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嘉檢覆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許男傷勢嚴重,尚未脫離險境,還在醫院治療中。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黃男坦承犯行,涉及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強制罪嫌重大,且涉及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因重罪經常誘發規避訴訟,具有逃亡理由,且爲避免黃男自殘閃避刑責、不到庭接受審判,同時爲確保後續偵、審通執行,而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另外,無積極事證認爲黃男有串證可能,無禁見及通信必要。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