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進「館長」成吉思汗臺中館 男依殺人未遂罪嫌聲押獲准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臺中館,昨(12)日晚間突遭31歲林姓男子開着藍色小貨車直直撞進大門,幸未釀成傷亡。(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臺中館,昨(12)日晚間突遭31歲林姓男子開着藍色小貨車直直撞進大門,幸未釀成傷亡。(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北屯區由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昨(12)日晚間遭31歲林姓男子駕駛藍色小貨車撞進大門,幸無人傷亡。警方調查,林男疑似疑因工作不順,一時情緒失控犯行,全案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提出之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案經檢方復訊認定有公衆危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未禁見。

林男與34歲許姓友人昨(12)日晚間7點多進行回收清運的工作,由林男開車,許男則在副駕駛座,經過北屯區崇德二路「成吉思汗」門口時,林男駕車緩緩停下,過沒幾秒,突加速左轉駛向道路對面的健身房,開上階梯直直撞進店內,玻璃碎裂一地,讓現場不少民衆都嚇了一跳。

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員警7時41分獲報,迅速到場逮捕車上2人,調查發現,林男近期疑因工作受挫,加上情緒不穩,才一時失控開車衝撞健身房;許姓友人則稱當晚請林男協助清運回收,不清楚爲何林男突然情緒失控衝撞建築物,至於車輛是昨晚在西屯區承租,因本身從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時間都會租車。

據悉,林男無健身執照但本身有在健身,過去曾從事保全、服務業,近期已失業約半年;他曾於5月底前往該健身房應徵健身教練工作卻被拒絕,只好跟着許姓友人一起做清潔工作,疑似因此對健身房心生不滿。

中市警五分局今早訊後將林男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所提出之殺人未遂告訴等罪嫌送辦,案經檢方復訊認爲,涉案林男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現場爲公衆出入場所,得以預見其行爲恐造成公衆危害,向法院聲請羈押、未禁見。

臺中地院法官亦認爲林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被告繫於昨(12)日晚間7時30分許健身房人潮最多時刻,駕駛小貨車直接由健身房門口向內部衝撞,對社會大衆造成危害非輕,認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惟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