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澤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以3萬元違約金

嘉澤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證交所處以3萬元違約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嘉澤(3533)重要子公司嘉祐投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款情事,惟嘉澤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的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嘉澤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