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股東會延至6/29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遭證交所處30萬元罰款
網通廠友訊(2332)經營權之爭,董事長鬍雪今(25)日召開董事會,會中通過將原訂6月15日舉辦的109年股東常會延期到6月29日,證交所針對友訊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30萬元罰款。
證交所表示,友訊今日公告其董事會通過變更其109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爲109年6月29日,考量距原公告之股東常會日期僅21日,且變更後日期之召集程序已無法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該公司亦未能充分說明如何確保股東參與股東常會之權利,其所發佈訊息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第1項第4款:發佈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條所訂公司治理原則不符之資訊且影響股東權益之情事。
證交所處友訊違約金新臺幣30萬元,並限期改善,倘未限期改善,證交所將按次處違約金或依前開營業細則第49條規定列爲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
友訊董事會通過更改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延至109年6月29日,強調並非另行召集股東常會,除了將會重新寄送股東常會開會通知之外,並提醒親自出席的股東須持新通知書報到出席,而股東擬委託出席須以新通知書辦理委託,其他均不變,不影響股東權益與市場交易活動。
友訊強調,針對股東會延期至6月29日,股東已進行的提名及公司公告董事候選人名單、委託書徵求書面廣告文件送達公司,並副知證券市場發展基金會、電子投票、股東名簿(不變)、融資券回補等均屬有效,因股東常會延期並非重新召集,故停止過戶期間不變,不影響股東權益及市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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