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史上第六大野火 範圍超過1.8個臺北市僅遏止35%火勢
美國加州受野火肆虐,目前燃燒面積達12萬1049英畝(約489.8平方公里),等同於1.8個臺北市(約271.8平方公里),摧毀了超過1200棟建築物,造成6人死亡,根據加州消防局的統計,這已經成爲加州史上第六大火災。
綜合外媒報導,這場野火被稱爲卡爾大火( Carr fire),是7月23日從北加州沙斯塔縣(Shasta)開始延燒,推測起因是一起車輛機械故障,加上受到加州乾燥的氣候及風勢助長,才達到這樣規模,已經迫使3萬8000人離開家園避難。
▲消防員正在撲滅小鎮的大火。(圖/達志影像/newscom)
加州政府表示,已經動員3500名的消防員,遏止了卡爾大火35%的火勢。林業和消防部門發言人馬克(Mike Mohler)說,「進入預算年度僅一個月,我們已經花費了超過四分之一的年度火災預算,至少1.25億美元。」
在北加州除了卡爾大火,還有優勝美地的佛洛格大火(Ferguson fire)的撲救工作正在進行。州長布朗說,「預計乾燥跟高溫會越來越惡劣,而且會成爲常態,我們正處於一個循環中,但是我原本以爲是在2040年或2050年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