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人事惹議 「劍青檢改」籲設公聽會 法務部迴應了

法務部長蔡清祥。(本報資料照/黃世麒攝)

法務部日前公佈檢察長人事,引發臺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質疑「有政治力介入」,檢改團體「劍青檢改」亦懷疑遴選過程有不當請託、過度聯絡情事,建請法務部建立公聽會制度,法務部25日晚間作出迴應,表示將研擬建立遴選多元管道,協助檢審委員認識參加遴選者,獲得充足的資訊,從衆多候選人中選賢與能。

法務部21日公佈全國一、二審檢察長人事案,引發議論及關注,劍青檢改24日發表聲明,經訪查發現這次遴選存在若干不當請託或疑似過度聯絡之情況,爲促進遴選之公開、公正及公平,認爲有完善程序,希望建立公聽會制度並禁止請託與不當連結,且法務部如果畫地自限不願開辦,劍青檢改可以承辦。

對此,法務部今晚迴應,近日有檢察同仁就檢察長遴選乙事,提出辦理類似候選人公聽會之建議,法務部研擬後爲協助檢審委員能經由多元管道認識參加遴選者,支持爾後辦理檢察長遴選時,建立多元管道,讓所有檢審委員均能獲得充足的資訊,從衆多候選人中選賢與能,提出擬任檢察長職缺二倍之適當建議人選,再由部長遴選出最適任之檢察長人選。

按規定,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就符合資格者,參考其品德操守、學識能力、統御領導、行政協調、敬業態度及業務績效等評量因素,提出擬任檢察長職缺二倍之建議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

另《法官法》第90條第4項、《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長遴選要點》第4點及《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第3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因此,法務部爲讓檢審委員在短期內有更多管道得以充分認識參加遴選者是否具備上述各項評量要件,法務部支持檢審委員有更多元的管道及方式得以諮詢及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