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人事案 法務部今開檢審會提職缺數

法務部(陳志賢攝)

法務部19日召開檢審會,提出新任檢察缺數,供檢審委員討論。檢審委員林達將在今天的檢審會上,建請法務部將檢察長遴任公開透明程序做法法制化,並建議法務部修法擴大《刑事訴訟法》準不予解送範圍,把檢察體系的極少資源,正確而有效地投放在重要的案件

由於高雄高檢分署及臺北新北苗栗地檢署4名檢察長任期都將於5月6日屆滿,法務部將於今天的檢審會例行會議上,提出擬任檢察長的職缺數,供檢審委員後續提出2倍建議人選,4月9日加開檢審會,提出2倍的建議人選,供法務部長蔡清祥圈選。

檢審委員林達認爲,去年票選檢審委員首度將檢察長遴任推薦入圍採取公開徵求、公告全國並廣邀各界表達意見作法,獲得各界一致認同,今年也延續此一作法,顯示法務部和票選檢審委員已形成共識,這樣的慣例應該已經可以確立。但基層檢察官擔心,不同的法務部長及檢審委員,會有不同做法,因此希望法務部能將這樣的檢察長遴選做法,予以法制化與制度化,避免因人而起爭議

此外,由於日前臺中高分檢把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內勤一次問四個酒駕就打四件重大缺失,然後送丙等,「劍青檢改」認爲不能這樣就打四件重大缺失,應該可以討論有例外容許的情況,除安排在20日下午舉辦「檢察官內勤制度與實務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討論外,檢審委員林達也將在今天的檢審會,建請法務部積極推動刑事訴訟法第92條擴大準不予解送範圍之修法。

林達認爲,修法不是要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而是要去思考,在同樣的工作負擔下,如何將檢察體系的資源,正確而有效地投放在重要的案件上,不是花很多時間瞎忙,或者過度分散在輕微案件上,排擠了真正重大的案件偵辦。

林達強調,法務部若能推動修法,未來實務上纔有彈性,遇到高雄、橋頭地檢署需要嚴打槍枝時,或許還可以透過這個法條彈性運用,內勤檢察官纔有足夠時間和心力,專注槍砲案件,補強充分的聲押事證,甚至親自去羈押庭辯論,展現守護治安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