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後不理2/永久屋違建淪常態 住戶盼修法解套

拉魯滋部落居民因居住空間不足,不少住戶將永久屋往後方防火巷擴建。(圖/截自郭茂源臉書)

今年10月份禮納裡永久屋基地的「脫鞋子部落共享空間」因被認定違法佔用國有地,遭縣府「拆屋還地」,當地教會長老盧啓村向縣府陳情過程中引火自焚,震驚外界,也讓當地不少原住民接連挺身而出,痛批政府長年以來永久屋政策規畫不周、未符合生活需求等。

莫拉克風災後政府極力推動地方創生,「脫鞋子部落共享空間」屋主李金龍表示,他是部落第一批返鄉青年,災後也住進永久屋,因永久屋住戶僅有土地使用權族人想要在永久屋部落發展產業、帶動觀光困難重重,甚至有永久屋因基地土地權屬問題遭拆屋。

永久屋不僅面臨產業發展受阻,屏東縣泰武泰武村長郭茂源告訴本刊,目前泰武村重建的吾拉魯滋部落永久屋共158戶,然而居住空間不足,部落違建主要是增建前庭以及將房屋往防火巷擴建。

依據災後房屋分配,視戶籍人口數而定,2人以下配住14坪,3至5人配住28坪,6至10人則配住34坪。郭茂源表示,吾拉魯滋部落大多是28坪、34坪兩種類型,以他的住宅爲例,家戶內人口共8人,一、二樓加起來共34坪,一樓客廳、一房、廚房以及衛浴,二樓則有三房和一間衛浴。

「早期在我們山上的家,年輕人外地工作,上下山通勤不便,大部分人平常不會回家,所以不會有不夠住的情況。但如今遷村山下交通方便可以往返通車,部落人口持續增長,很多永久屋纔出現不夠住的情形。」郭茂源說,居民爲此將建物往後方的防火巷推兩米,打通空間多一房。另因原住民生活習慣在前庭聚會,因此原本作爲停車用途空地也搭起鐵皮增建。

對於永久屋衍生的種種問題,立委伍麗華建議:第一,針對住宅、產業用地不足,地方政府依現行法規變更永久屋開發計劃調整土地使用內容;第二,永久屋「加蓋」衍生違建問題,地方政府應調整建蔽率容積率,經專責審議小組審議;第三,部分居民盼返回原居地,得由地方政府確認地質安全無虞後(國土計劃法營建署有做地質安全鑑定),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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