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疫情衝擊 竹縣建照期限自動延長一年
新竹縣長楊文科近日接獲許多建築業者反映,疫情造成砂石、鋼鐵、模板、磁磚、電梯、空調及消防等機電設備供應鏈減產或無法進口,使工程斷料、缺工,也衍生建照失效等後續問題,指示相關單位協助產業度過疫情難關。
初步統計,今年至4月27日核發建照207件、雜項執照6件。而2019年核發建照786件、雜項執照25件;2018年核發建照678件、雜項執照29件。即日起增加建築期限後,可望紓解產業或民衆受疫情的影響及衝擊。
新竹縣工務處處長林鶴斯表示,建築法第53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發給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應依照建築期限基準之規定,覈定其建築期限。另依據新竹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建築期限如因構造特殊、施工困難、工程巨大或情形特殊顯有增加日數之必要者,得視實際需要酌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