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疫情經濟衝擊 臺南市提供減稅紓困、分期延期繳稅措施

臺南市長黃偉哲希望協助受疫情影響渡過難關。(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影響,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臺南市財稅局,推出減稅、延期或分期繳稅等各項紓困措施,希望協助受影響者渡過難關。

臺南市長黃偉哲爲全力配合中央防疫工作,並減輕受疫情波及者租稅負擔,特別指示市府疫情因應小組現行法規可行之範圍推出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房屋稅等各項減稅措施:

一、使用牌照稅:(一)配合中央補貼政策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者109年使用牌照稅減半開徵。(二)營業車輛如果長時間不使用,車主可持汽車號牌2面、行車執照身分證正本等證件,就近向各地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未使用車輛期間,可按日免繳使用牌照稅。

二、娛樂稅:娛樂業者如因受疫情影響致營收減少,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可向財政稅務局申請覈實調降娛樂稅,待疫情趨緩、營收恢復後再適時調高。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系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負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減輕,已具自動調降娛樂稅機制。

三、房屋稅:(一)飯店業者,如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可申請停用期間准以「1層樓」爲覈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二)合法登記之工廠停工期間,如爲自有廠房供直接生產使用,仍可繼續享有減半徵收房屋稅。(三)營利事業如已向國稅局辦理營業停業、歇業登記,財政稅務局會依該局通報辦理清查,主動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覈定其所適用的稅率。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民衆經確診或隔離檢疫等措施,致有稅捐繳納困難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稅捐繳納期限前,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診斷證明書居家隔離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財政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網站首頁已建置「新冠肺炎稅捐e化區」(網址:https://www.tntb.gov.tw),提供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服務,此外,民衆如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或補發繳款書、繳納證明等申請事項,亦可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辦理,民衆免出門,在家也可完成稅務申請,還有,民衆亦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網路繳稅,減少接觸感染機會,e起防疫共渡難關。

臺南市財政稅務局強調,會持續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及中央紓困措施,並主動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辦理,以維護受疫情影響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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