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批遠雄投機取巧 尊重市府裁定停工
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查大巨蛋案,今天糾正臺北市政府。王美玉說,遠雄是投機取巧,被市府裁定停工,「我們尊重」;包宗和說,如何讓雙方有個臺階下,關鍵在內政部。
遠雄向監院陳情指,臺北市長柯文哲濫以「弊案」公然指摘「臺北大巨蛋BOT案」,並藉着不具司法調查權的廉政委員會進行調查,濫用媒體優勢,迫使妥協,損及權益。監院推派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調查。
王美玉指出,臺北市府104年5月14日前的75次勘驗並未依據BOT契約之約定,詳實比對建築圖說與現場差異,未盡契約的勘驗責任,且就遠雄巨蛋公司違法未按圖施工,所衍生公安疑慮,未考量與遠雄具有BOT夥伴關係,「透過媒體忽而解約、忽而換手,致使契約兩造信賴關係破壞殆盡,顯有不當之處」。
她說,臺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在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其設置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與調查權限之範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意旨,顯有違法。
王美玉說,歷次的履勘有75次,柯文哲任內12次,另外63次在前政府,但對民衆而言都叫臺北市政府。
王美玉指出,遠雄主張變更的不是主要構造,可依建築法39條一次報驗,但「非常清楚的,它是主要的樑柱、樓地板、樓梯都被變更了」。
王美玉說,圖還在送審,現場施作就已經做成送審中的那張圖,「我們認定它沒有按圖施工」;遠雄違反建築法第8條,因此,市政府採用第58條,全面停工,而不是用39條讓它罰款或一次報驗,「我們尊重臺北市政府的裁量權」。
王美玉指出,「我們認定遠雄是投機取巧,所以被市府裁定停工,我們尊重」;她並說,遠雄對於公安危險升高疑慮有無可迴避責任。
仉桂美指出,「全面停工的動作,我們不挑戰,我們尊重」,不過,市政府仍應考量該停工處分的執行規模、範圍與時間久暫,以避免違反比例原則。
媒體追問,停工時間,有無違反比例原則?仉桂美認爲「當然有」。
另外,王美玉透露,監委約詢時,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與臺北市長柯文哲都向監察院承諾,7項安全基準得交由內政部營建署、臺建中心或第三方先行評估,中央機關不宜輕忽這一解決問題的契機;她呼籲,中央與地方一起合作,解決爭議。
包宗和則認爲,現在最重要是,大巨蛋能順利完成,這符合臺北市民、全國民衆利益與國家形象,希望問題圓滿解決,關鍵在內政部如何拿捏,如何讓雙方有個臺階可以下,讓問題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