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解除柯市府與臺智光合約 民眾黨嗆柿子挑軟的吃
臺智光案引發前後任首都市長戰火,現任市長蔣萬安(右)、前任市長柯文哲(左)隔空交火。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智光案引發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與現任臺北市長蔣萬安戰火,蔣萬安今天宣佈,解除柯市府與臺智光簽訂的2200元專案費率合約。民衆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蔣市府不檢討頻寬分級的必要性,也不敢處理郝龍斌市府時期的母約,只是在做表面功夫,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嗆蔣萬安柿子挑軟的吃。
郝龍斌2012年與「臺灣智慧光網聯盟」(簡稱臺智光)簽訂BOT案,合約期限25年,柯文哲2017年再與臺智光簽定警察局監視器專案網路子約,明定3M傳輸費率的月租費爲2200元,遭到議員質疑預算過高,蔣萬安今天受訪時宣佈,即刻啓動子約解約作業。
吳怡萱稍早透過新聞稿迴應,蔣市府在相關弊案揭露之後,不檢討需要支付給廠商的費用,只敢檢討早已履行完成的部分,更不敢處理郝市府時期的母約,只是在做表面功夫,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不要柿子挑軟的吃,國民黨不要假裝失憶。
吳怡萱指出,根據郝市府跟臺智光簽訂的母約,當中就有提到「本府所屬機關(含本府所屬機關(構)、學校暨臺北大衆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適用機關)於營運期間依下一段敘述之優先租用本案網路服務(包括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各機關可租用部分),由得標廠商與各機關簽訂『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網路通訊服務契約』,以開口契約方式辦理。」
吳怡萱強調,重點在於「優先租用」這四個字,綁住臺北市各機關包含警察局、聯合醫院、教育局等,全部都只能被迫使用臺智光提供的服務。
吳怡萱再指,根據簽訂的母約第8.6條,「適用機關使用本案電路服務費率不應高於本府既有支付之費率或當期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之95%」,2020年議定3M價格時,比較行政院政府網際網路服務網契約價格,再來根據2M、4M的費率議定3M價格,跟臺智光議價從2280元降至2200元。
吳怡萱表示,柯市府曾經找來資訊局、警察局及法務局,評估是否可以解約,同時也找過法律顧問,評估不要優先租用臺智光,然而結論都是否定,根本原因在於形同「割地賠款」的母約,蔣市府不檢討頻寬分級的必要性,也不敢處理郝市府時期的母約,只是在做表面功夫,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如果要解約就不要「柿子挑軟的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