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澤:實行房票安置政策,房票購房獎勵最高爲貨幣補償款的20%
觀點網訊:9月16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彭澤縣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除國家規定必須新建的外,一律停止新建安置房,實行房票安置政策。確需實物安置的,原則上以購買存量新建商品住房方式予以安置。房票實行實名制管理,用於購買新建商品房。房票票面總額爲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款(含貨幣補償獎勵部分)+房票購房獎勵。搬遷獎勵、臨時安置費、裝修補償等其他費用不計入房票票面總額,仍按原渠道以現金形式發放。房票購房獎勵最高爲該房票房屋貨幣補償款的20%(其中最高5%由所購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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