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陽:聯動調解 實質性化解不當得利糾紛

本報訊 近日,江西省鄱陽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並當庭兌現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實現案件辦理由“案結事了”轉變爲“案結事好”,達到源頭解紛與自動履行雙重成效。

2024年3月,金某駕駛輕型欄板貨車倒車時,不慎將徐某撞傷,經公安交警大隊現場勘驗後,認定金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徐某受傷後所產生的各項損失均由保險公司進行了賠償,但徐某並未將其在住院期間金某所墊付的費用返還給金某。因此,原告金某遂提起訴訟,請求被告徐某返還其墊付的款項。法院受案後,採用聯動調解的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庭前調解,並邀請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承辦法官從法律層面入手,採取一對一方式耐心進行釋法明理,調解員從情理層面傾心勸導,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徐某同意一次性返還原告金某1.8萬元墊付款,並當場履行完畢,糾紛得以實質化解。(張爭旺 汪自柳)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