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唐一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一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由他人支付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組織意識淡漠,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幫助親屬承攬金融業務;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和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公司上市、職務提拔、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唐一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唐一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