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光的本質,光到底是波還是粒子?

關於光的本質,古希臘哲學家信奉一種觀點,認爲光是由極其微小的“光原子”所構成,這一觀點帶有樸素的辯證唯物主義色彩。相對地,古代中國學者則從哲學角度出發,提出光源自於氣,是一種特殊的由光源散發出來的氣態物質。

關於光的科學探索,其開端可追溯至笛卡爾。笛卡爾在《屈光學》一書中,首次爲折射定律提供了理論性的解釋。他不僅闡述了視力異常的成因,還設計了用以矯正視力的透鏡。

笛卡爾提出了光波動說的初步框架,緊隨其後,胡克在1660年代發表了他的光波動理論。胡克將光設想爲在名爲發光以太的介質中以波的形式傳遞,並提出光在進入高密度介質時會減速,因爲波不受重力影響。胡克的理論得到了惠更斯的完善和發展。

1678年,惠更斯在一次法國科學院的公開演講中,推翻了牛頓的微粒說,並在1690年出版的《光論》中正式提出了波動說。他著名的惠更斯原理促進了光學研究的進步。

《光論》中的核心光學理論是光波理論,惠更斯認爲,從波源發出的每一個子波,都可以作爲新生波面的源點。通過這一原理,他揭示了光的衍射、折射定律和反射定律,並解釋了光在高密度介質中速度減緩的原因。

與此同時,牛頓卻持有不同見解,他認爲光是一種微粒。在牛頓的《光學》中,他系統地闡述了光的直線傳播、偏振現象,於1675年提出了光是由光源發出的物質微粒這一假設。

由此,波粒之爭持續了300年。起初,惠更斯和胡克相繼去世,而牛頓的《光學》則確立了他的粒子說。牛頓還借鑑波動說的概念,將震動、週期等理論引入粒子說,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這一學說。

隨着牛頓的聲望日益增長,他的微粒學說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佔據了對光的解釋的主導地位。

然而,著名科學家托馬斯·楊在研究牛頓環時,對條紋的成因產生了疑問。他認爲,條紋的形成可以用波動理論簡單解釋——亮條紋是兩道光波同相位增強所致,暗條紋則是兩道光波反相位相互抵消的結果。

楊氏雙縫干涉實驗成爲支持波動理論的經典例證。這個實驗顯示,當光通過兩道平行狹縫投射到牆壁上時,會形成明暗相間的條紋。

楊的實驗成果對科學界產生了深遠影響,有力地支持了惠更斯的波動理論。菲涅爾、傅科和核磁共振等後續實驗,也進一步證實了光波動說的正確性。歐拉也在他的《光和色彩的新理論》中支持波動說,認爲波動理論更易於解釋光的衍射現象。

從牛頓時代開始的300年間,關於光的性質是波還是粒子的爭論未曾停歇,兩大理論學派各有擁躉,交替主導了對光的解釋。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隨着物理學向微觀領域拓展,這場爭論轉移到了粒子層面。海森堡認爲電子是量子化的,像粒子一樣在不同的軌道上躍遷;而薛定諤則認爲電子是一種波,就像雲一樣(即電子雲的由來),放大觀察則像是空間中擴散的振動疊加。

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研究初步提出了波粒二象性的概念。他指出,在楊的雙縫實驗中,當降低光強度至每次只有一個光子進入實驗裝置時,就會觀察到奇異的現象。1905年,愛因斯坦明確指出,單個光子是一種粒子。這一光量子理論成功解釋了光電效應,併爲愛因斯坦贏得了諾貝爾獎。

在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理論之後,人們開始意識到,光波可能同時具有波和粒子的雙重特性。

真正提出光粒二象性理論的是德布羅意。爲解釋X射線現象,他在1923年發表的三篇論文中初步展示了物質波的思想。1924年,德布羅意在博士論文《量子理論的研究》中,提出了相位波或物質波的概念,並引入了兩個著名的公式:E=hv和E=mc平方。

德布羅意認爲,光量子的靜止質量不爲零,而實物粒子具有頻率的週期性。他得出了一個顛覆性的結論——任何實物微粒都伴隨一種波動。這種波動被他稱爲相位波。

德布羅意的博士論文中,首次正式提出了“波粒二象性”,並指出這一性質不僅限於光子,還適用於所有微觀粒子,包括電子和質子、中子。他推廣了光子的動量與波長的關係式p=h/λ,指出所有具有質量和速度的運動粒子都具有波動性。

1921年,戴維森和康斯曼在偶然中發現了電子束的衍射現象,這一現象最初被誤認爲是靜電力作用的結果。後來,戴維森在會議上得知這可能是德布羅意物質波假說的實驗證據,於是重新進行實驗,並最終於1927年發表了電子衍射的實驗結果。

同時,J.J湯姆遜的兒子P.G.湯姆遜也獨立發現了電子的波動性,爲德布羅意波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兩人因此共同獲得了1937年的諾貝爾獎。

自那以後,各種粒子衍射實驗的成功進一步驗證了德布羅意的理論。在21世紀,科學家們通過實驗成功拍攝到了光同時表現出波粒二象性的圖像。

這場持續300年的波粒之爭最終證明,雙方的觀點都是正確的。德布羅意的物質波理論揭示了微觀世界的基本屬性,而這場大論戰的所有參與者都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