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警小隊長遭女兒控性侵 檢依權勢性交等348罪起訴

臺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某前小隊長去年遭就讀大學的女兒指控性侵,檢警獲報介入調查,先將該員停職處分,訊後10萬元交保;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對未成年者性交、權勢性交等348個罪嫌起訴該員,其餘性侵部分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去年4月間,在臺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擔任小隊長的男子突遭女兒報案控訴,酒後毛手毛腳並試圖性侵,女兒隱忍至就讀大學後纔在好友陪同下鼓起勇氣到婦幼警察隊報案提告。

事件曝光,該名小隊長一度遞報告想提前退休,又將報告收回,警方強調案情未明前不會讓他辦理退休。曾和他共事過的員警說,其工作表現尚可,但人緣不佳,常常「弄別人」、找同事麻煩,酒後行徑確實「不穩」,坦言案件發生「不意外」。

據悉,警方後續對該男停職處分,士林地檢署去年5月復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令其10萬元交保。

案經檢警調查,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該男在2010至2017年間涉嫌對未滿14歲者性交、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者性交、權勢性交等348個罪,其中構成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犯罪者,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