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雞蛋爭議 誠實是最佳策略
蛋價大起大落,國內雞蛋產銷失衡依舊無解。經過近三年的調控,雞蛋產銷仍存在諸多問題,顯非官員一句尊重「市場機制」可以卸責,主管部門應面對問題並需虛心檢討修正。
當前蛋雞產業輔導和產銷管控,系根據中央「重要畜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規定蛋雞於進養前,即應予辦理申報,由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受理;當產蛋雞總數達二五三○萬隻時,畜產會應發佈第一次預警,籲請業者適量減產;當產蛋雞數量達二五六○萬隻時,應發佈第二次預警並研議處理措施。當產銷失衡時,將協調畜牧團體發揮自主功能自行減產;收購市場過剩雞蛋;獎勵淘汰逾齡寡產母雞、蛋種雞,減產蛋雛雞。當產地價格在直接生產成本之九十五%以下時,可啓動緊急處理機制。該要點不僅有待落實,且缺乏罰則,難以發揮預期效果。
此次農業主管部門委由中央畜產會,自國外緊急進口雞蛋來補足國內缺蛋困境,緩和民怨,本屬合理,卻又疑雲重重:一、以超思如此五十萬元的資本額,且是否有進口雞蛋的人脈、資金和貨源,何以雀屏中選?二、農業部要如何確保畜產會及超思可以如期完成任務?如何管控風險?三、自日本進口雞蛋雖沒公式可算,但還是有「平均」價格、當初的市場價格、「行情價」,且已完成交易,配合成本分析等是可得出合理的價位,還是可受公評。四、緊急進口雞蛋最後有多達五千餘萬顆過期,只能銷燬轉作堆肥,進口決策過程應讓外界知曉,並負起政治或行政責任。五、進口雞蛋輸入許可的是亮採公司,但中央畜產會付款對象卻是超思公司,還有與超思的合約疑雲,農業部應要求中央畜產會說明。
畜產會成立的宗旨是爲有效實施畜牧產銷制度,促進畜牧事業之發展,均依法訂定任務,建立產銷調節機制,達到事前預警、穩定產銷之目標,是政府與畜牧產業團體間重要的溝通橋樑,但該會做到了嗎?
儘管買生鮮雞蛋不適用採購法,但「冷藏倉儲租金和運費」仍須遵守採購法,而農業部已坦承畜產會並未依採購法作業並函請臺北地檢署調查。政府機關想要自證清白,對於立委及外界提出的諸多疑點,應主動提供資料,這是義務不是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