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罩護身 建物抗震有擋頭
各校地震預警系統運用及小一新生防災頭套發放,演練當地震發生時,師生迅速進行「趴下、掩護、穩住」避難掩護3步驟。(本報資料照片)
國科會地震研究人員,在南投市千秋國小進行鑽井計劃。(本報資料照片)
作業深度可達5000公尺的「準寬頻海底地震儀」。(國研院提供)
去年0206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強震,造成17死282傷,翌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警告,同樣規模的地震若發生在臺北,因爲土壤液化嚴重,恐會倒掉4千棟房子,萬一是7.3,則恐上看3.5萬棟!921大地震驚心動魄,死傷更慘重,20年來政府到底有何抗震作爲?
強制評估 進行補強重建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說,921之後政府修正《災防法》,將災害防救系統建立起來,對建築結構的耐震要求也不斷提高,現在在6級左右的地震應該都有很好的承受能量;另外都更系統也推動快篩、耐震評估及補強,相信整體系統工程完工後,未來10年臺灣建築物耐震能量一定能大幅提高。
花敬羣指出,全臺屋齡逾30年的房子有400多萬戶,未來10年將增加到600萬戶,到2039年可能有800萬戶。政府已經分階段針對921前12樓以上、9樓以上的建物進行快篩,而且幾乎都已完成,現在則對6樓以上的建物也已進行全面結構快篩,對於有危險的建物,政府會一路輔導其進行耐震評估,耐震補強,或進行都更及危老重建,做到小震不傷、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地步。
內政部從今年7月起強制特定建築進行耐震評估,包括單一所有權人、且在1000平方公尺規模的百貨公司、商場等私有供公衆使用建物,都要強制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
花敬羣也說,內政部將與各地方政府研議,將快篩後具潛在危險疑慮建築物依轄區實際需求,訂定分類、分期、分區的執行推動計劃,以確認是否真有危險。最後則是建議北市府針對因地震傾斜建物或貼有黃標建物,納入強制耐震評估。
爲增加耐震評估誘因,補助初評內政部每件也將提高至1萬2000元到1萬5000元,並修《建築法》第77條之1,要求經耐震評估後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的建築,應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補強或重建。
未來10年 抗震能力提高
臺大地震中心主任歐昱辰表示,921地震以來,政府的確做了許多努力,包括危老重建、都更、耐震補強相關法規措施的修正及落實,其中包括法規層面、設計規範、對營建產業相關要求,另外民間也有許多技術革新、成果也進入相關建築規範當中,工程師的知識也提高了,這些可以說是政府、民間全國上下努力的結果,從近期地震災情不若921般嚴重,就可以看出臺灣建築的耐震能力有逐步提高。
不過,歐昱辰仍建議政府,針對各項建築設計規範可以再積極革新,而民間則要培養對建築結構的認識,尤其民衆不要爲了美觀,動輒拆掉牆面,這些都可能影響建築的抗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