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e化報案系統結合刑案紀錄系統 治安更透明、真實

警政署長張榮興上任後爲展現警政革新的決心作爲,讓刑案統計數據貼近治安現況,決定將刑案紀錄處理系統,與受理報案e化管理平臺結合,升級爲民衆報案30分鐘後,系統「自動產出」刑案紀錄表,未來各縣市的受理報案件數、破案件數,將以更真實、更透明的數字呈現。

一名刑事警官指出,過去公佈警方治安成果,都是刑案發生數、刑案破獲數、刑案破獲率,這是因爲派出所受理民衆報案後,還要經過偵查隊記錄人員「篩選」案件屬性,判別是否爲刑案以供是否列入記錄,中間因此有人爲干預的空間。

例如過去若有竊賊在置物櫃偷盜數起案件,過去刑案記錄人員可能都列爲一件竊盜刑案,但未來改爲「1被害人1件」,將更真實呈現實際狀況。

刑事局表示,9月1日起,刑紀系統將與e化系統介接整合,員警受理民衆報案後30分鐘,系統自動產出刑案紀錄表,以資訊技術將e化系統填輸資料自動匯入刑紀系統,不僅縮短每筆刑案紀錄填輸時間,也能有效避免承辦人重複填輸、填輸錯漏等問題。另爲與e化系統數據統計標準一致,並符合民衆認知,刑紀系統將案件數認定原則從「1案1件」改爲「1被害人1件」,以詐欺集團詐騙3名被害人爲例,現行的刑紀系統都是計算1件,介接後爲計算3件,兩系統數據將趨近相同。

1959年,警政署建立刑案統計制度,供各警察機關內部查詢運用及制定各項打擊犯罪策略。「e化系統」建立於2007年,前身爲「報案三聯單」,目的是員警受理民衆報案時,將案件受理、資料輸登等工作,全程以電腦管制作業。但刑事局發現e化受理報案件數與刑案紀錄表發生件數,兩系統在統計件數上存有落差。

數據落差原因,出在各警察分局刑紀系統都是人工填輸所轄各分駐(派出)所刑案紀錄,每筆刑案紀錄超過200個欄位需要填輸,填輸效率不佳易出錯誤。2020年11月,臺南發生馬籍女大生命案後,受理報案制度改爲全面制單,就算民衆報案時沒有相關事證,也必須「先受理、後求證」,縱使是非理性報案、事證不明確或法律構成要件尚有疑義等情形,也會列入報案數據中,以致案件數大幅增加;一來一往,造成兩系統數據落差逐年攀升。

刑事局強調,這次革新,是要全面彙整蒐集、科學分析刑案資料,供各警察機關制定治安策略參考所用,兩系統介接整合不僅能落實勤業務簡化,更能即時反應治安狀況,掌握犯罪趨勢動態,朝接軌AI時代提前準備。

刑事局長周幼偉(中)、副局長黃壬聰(左)、主秘林宏升(右),說明刑案紀錄處理系統,與受理報案e化管理平臺結合情況。記者廖炳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