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20%容獎若違法怎解決? 北市府法務局:可能撤銷原細部計畫

京華城案議員今在議會委員會詢問若20%容獎有瑕疵如何解決,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主要判斷是違法還是重大瑕疵,他個人認爲應是重大瑕疵,屆時可能撤銷原細部計劃,請鼎越重新擬定送都委會審查,但仍要看專案小組討論結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案昨天起訴,起訴書也點出20%容積獎勵適法性有疑慮,北市府將於2周內召開專家小組會議討論該容獎適法性。議員今在議會委員會詢問,若20%容獎有瑕疵如何解決,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主要判斷是違法還是重大瑕疵,他個人認爲應是重大瑕疵,屆時可能撤銷原細部計劃,請鼎越重新擬定送都委會審查,但仍要看專案小組討論結果。

議員遊淑慧指出,京華城案調查至今已有一段時間,議會調查報告也有建議市府,要儘快組成專案小組,市府早該動起來,擬好對應ABC方案,而不是現在才準備要開會,接下來更是一場持久法律戰,法務局作爲幕僚單位,現在是否有給府級相關建議?

議員曾獻瑩詢問,若接下來市府專案小組認定京華城20%獎勵容積有重大瑕疵,撤消該案細部計劃,鼎越是否會回頭提告市府,市府應要做好準備打官司準備,避免留下破綻,讓鼎越回頭向市府求償。

連堂凱表示,雖然在起訴書出來之前專案小組沒有開過會議,但當時內部有討論各種狀況,也有做出類似「魚骨圖」沙盤推演,屆時專案小組若認爲20%容獎有疑慮,專案小組會去看是顯然違法還是重大瑕疵,若涉及違法就是自始無效,若爲重大瑕疵就是撤銷行政處分。

連堂凱說,兩者不同的點在於若細部計劃致始無效,那就是回到原始都市計劃,如果是重大瑕疵就是撤銷當時覈定行政處分,必須回到都委會去重新討論,但基本上應該是不會是明顯違法,應該會是重大瑕疵,可能會撤銷原細部計劃,請申請單位重提一個合法合理的細部計劃,重送都委會審查,但最終要怎麼做還是要回到專案小組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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