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再開庭 北院傳訊沈慶京、張志澄

臺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提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並傳喚威京財務部經理張志澄。運送沈慶京囚車於下午1時30分抵達北院。沈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嫌,起訴前臺北市長柯文哲、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其餘被起訴的被告包括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臺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前臺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張志澄、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

北院於1月23日、3月4日兩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提訊、傳喚彭振聲、邵琇珮、李文宗、應曉薇、李文娟說明。彭振聲、邵琇珮認罪,李文宗、應曉薇、李文娟均否認犯罪。北院今天下午提訊在押的沈慶京並傳喚張志澄到庭。

沈慶京被控爲圖謀京華城案土地永久享有12萬餘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涉嫌指示張志澄找7名人頭各匯款新臺幣30萬元佯爲捐贈給民衆黨的政治獻金,實爲交付匯款給柯文哲。沈慶京並於事後交付1500萬元賄款給柯文哲。

沈慶京另被控於106年至111年間行賄應曉薇5250萬元、應曉薇助理吳順民363萬5484元,應、吳因此屢爲京華城案向臺北市政府陳情、施壓公務員,並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的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

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違背職務行賄罪嫌起訴沈慶京,並具體求刑17年。張志澄則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