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丟擲爆裂物釀3傷 男子遭聲押禁見
北檢(陳志賢攝)
20歲王姓男子17日晚間到臺北市中山區某酒店丟擲2枚爆裂物,波及3名路人遭碎片割傷,事後王男向警方投案,供稱是因消費糾紛報復,警方依法送辦,臺北地檢署18日晚間復訊後聲押禁見王男。
警消17日晚間8時7分獲報,指中山區林森北路一家酒店大門遭人丟擲2枚爆裂物,並起火燃燒,警消趕到發現有3人被碎片割傷,將3人送醫並無大礙,另店家門口踏墊及泊車臺損壞,王男案發後自行到警局投案。
王男到案後供稱,因先前到酒店消費,與店家發生糾紛,昨晚因未帶證件欲進酒店遭攔阻,所以才丟擲已故友人所交付的爆裂物泄憤。警詢後將王男依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和毀損等罪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