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總部遭判還 洪秀柱:不清楚財產來源,但深感遺憾
▲洪秀柱出席活動,並回應救國團遭判還一事。(圖/國民黨提供)
位在臺北市松江路志清大樓的救國團總部,因屬佔用國有地,經最高法院10日判決救國團敗訴定讞,且必須返還土地、租金。對此,國民黨主席洪秀柱11日上午受訪表示「替救國感到遺憾」。
救國團總部位在臺北市的志清大樓,不過,國產署認爲這是國有財產,向法院提告追討。最高法院判決10日出爐,認定這棟大樓爲國家所有,因此駁回救國團上訴,全案定讞,而救國團必須返還土地,並補繳5千多萬的不當得利。
對此,洪秀柱11日上午出席新北市新莊區黨部新春團拜暨表揚活動,面對救國團遭判還一事,她指出救國團這幾十年確實在社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對年輕朋友而言。
不過,洪秀柱指出,救國團的財產來源是有背景因素,但詳細情形她不清楚,因此不方便評論,但總覺得它是個有歷史淵源,且活動性很強,並創造了很多人不可抹滅記憶的團體,因此替救國團感到非常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