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被攔查赫見大冠鷲 「想帶回家喂牛奶再野放」檢不起訴
▲桃園市範姓男子今年2月間酒駕被攔查,車上被查出竟有保育類大冠鷲。(圖/ETtoday資料照)
桃園市範姓男子今年2月因酒駕被警方攔查,赫然發現車上竟有隻屬於保育類大冠鷲,範男自稱在臺北快速道路口發現受傷在邊坡上無法行動,想帶回家「喂牛奶」照顧再野放,警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桃檢以範對野生動物認識不足,但無虐待騷擾大冠鷲情事,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指出,47歲範姓男子於17日下午3時許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上被警方攔獲,員警發現範上半身打赤膊,滿臉紅通通質疑有酒駕嫌疑,經酒測後酒測高值達每公升達0.84毫克,明顯已超標,但開單過程竟發現副駕駛座上竟有隻保育類大冠鷲。
範男指稱,5月15日上午,他在臺北市信義區快速道路口旁邊坡施工時,發現大冠鷲躺在草叢裡,其中翅膀、眼睛都受傷且無法行動,他當時想若放在草叢裡一定會死掉,且平常那裡也不會有人經過,想說帶回家餵食牛奶照顧好再野放,他在餵食時還曾被抓傷,過程絕無騷擾、虐待情事。
大冠鷲又名蛇雕、蛇鷹、冠蛇雕,是一種中型猛禽,屬於鷹科鳥類,分佈在平地至2000公尺林地,高海拔山區偶爾可見,其中以500公尺以下淺山區域與丘陵最爲常見,偏好在被人類開發過但人口密度不高的森林間隙地帶活動,以小型鳥、小型哺乳類及爬行類爲食,尤其愛吃蛇類,所以又名蛇雕。
警方發現大冠鷲被放置在副駕駛座前腳踏墊上,並沒以鐵鏈、繩索綁住,初步觀察,大冠鷲右翅有骨折與脫水現象,與範男供稱在草叢受傷相吻合。
桃檢認爲,範對野生動物認識不足,想用牛奶餵食大冠鷲,基於照顧之情,難認有故意虐待或騷擾野生動物,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酒駕部分,則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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