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育 友善育兒政策上路

搶救低生育率,行政院會1日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相關修正草案,增訂友善育兒多項措施。其中,有薪產檢假由五天增加爲七天,增加兩天薪資政府補助,並放寬未滿30人事業單位協商適用彈性工時時間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且軍公教一體適用。

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碼投保薪資20%,從領六成薪變八成薪,還有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彈性不限半年(不低於30日),並增加兩天有薪產檢假薪資補助,這三項新措施自7月1日上路,新增薪資補貼均由政府買單。惟有薪產檢假增加2天涉及修法,在未完成修法前,企業若願意讓員工增加兩天有薪產檢假,政府也會補助薪資,包括護國神山臺積電等企業表達願意7月1日起實施。

行政院5月推出「友善生養環境政策,1日院會通過相關配套修法,包含公教人員保險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軍人保險條例等六項修正草案,勞動部指出,將積極協商立法院開議後儘速完成三讀。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部分,包含配合產檢次數增加爲14次,將有薪產檢假天數由五天增加七天,增加薪資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預估9.3萬人受惠。另針對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僱主受僱者,經與僱主協商合意,可適用減少工時或調整工時規定,讓有接送小孩需求的家長可以採用彈性工時,預估422萬人受益。

這次修法刪除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受僱者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責任

就業保險法則刪除父母同爲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使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及留職停薪津貼,受益人數45.5萬人。此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軍人保險條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等也同步修正,讓軍公教勞一體適用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