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與挑戰並存,還需破解哪些難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林昀肖 北京報道
2021年11月,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指出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在近日舉行的第一屆醫保支付改革論壇中,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執行院長應亞珍向21世紀經濟報道等媒體表示,對照支付改革推進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當前三年行動計劃抓擴面、建機制、打基礎、推協同都已較爲全面地完成任務。
當前,我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目標、方向、路徑等頂層設計已經明確。通過改革,實現醫保基金更加安全有效;引導醫療機構轉變運行機制,控制不合理成本消耗,推動內涵式、精細化高質量發展;創新藥、新技術、新材料除外支付和特例單議機制等支持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合理控制就醫經濟負擔,讓人民羣衆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藥服務。
今年是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已經實現了“全覆蓋”,但醫保籌資增長與醫藥供給側的運行發展、羣衆對高品質醫療服務的需求等難以匹配,支付改革的專業性強、複雜度高,深化改革、提質增效還面臨多重挑戰。
對於提質增效方面仍存在的挑戰,應亞珍指出,從醫保方而言,各地實施的質量仍存在較大差異。從醫院方來說,協同改革仍存在差距。同時,提質增效受制於基礎條件,是支付改革不能承受之重。
在醫保支付改革新方案、新機制下,如何持續深化改革?應亞珍認爲,要通過供給側協同改革,構建中國式現代化的以病種付費爲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同時,按病種付費要逐步配套以按病種管理及待遇保障政策,守住“保基本”,做實“多層次”。最後,要做好專業支撐,助力改革行穩致遠。
成效顯現,挑戰尚存
醫保支付改革的目標是實現多方共贏,應亞珍指出,從醫保方而言,要實現基金更加安全有效,對支付的另一方醫療機構而言,要賦能醫療機構的增效發展。此外,是爲參保人員提供價值醫療、價值醫保,從具體政策來講,醫保通過總預算,以及各個關鍵要素配套機制的實施,實現科學支付,來確保基金的安全有效。
“在該過程當中,改革先進的省地醫保部門,把領導重視付諸實際行動,動態監測、分析、反饋醫療行爲,包括醫療機構的服務量、診療行爲醫療費用等。同時,科學制定按病種付費區域總額預算、四個核心要素,落實溝通協商機制,找準改革中堵點、加強監管考覈進行引導,改革成效持續提升。”應亞珍表示。
對醫療機構而言,應亞珍指出,醫療機構協同響應基礎信息、數據質量提升,注重物耗成本管控,以及轉變內部運行機制,助力醫院高質量發展,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三提升三轉變的目標完全呼應。同時對醫藥產業而言,創新藥、新技術、新材料通過支付中的除外機制、特例單議機制等支持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參保患者在這一過程中,達到無效醫療減少、就醫負擔得到合理控制的目標。”
當前,三年行動計劃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提質增效方面仍存在挑戰。應亞珍指出,從醫保方來說,各地實施的質量、進展、深度方面存在較大差異。首先,各地專業人力隊伍配備有多有少,有強有弱;其次,是區域總額預算在實施當中約束力方面,有些地區比較到位,也有些地區則導致基金年度中出現差值;第三,是DRG/DIP中一些關鍵要素的制定,以及其中大數據應用能力不足;此外,是監管智能審覈、考覈結果手段、工具支撐力尚未到位。
“一些地方不能迴避的是,對支付改革的內在邏輯、專業性、複雜性認識不足,推動改革流於形式、停留表面的現象仍有所存在。沒有下功夫真正掌握按病種付費的關鍵技術和核心機制,甚至走偏走樣,我們在調研時發現上述現象依舊存在。”應亞珍坦言。
從醫院方來說,協同改革仍存在差距。應亞珍指出,這首先表現爲從做多“項目”變爲做多“病例”“搶分值”,這體現在住院率的快速上升,已達到21.4%的歷史高位。從動作上而言,分解住院、重複住院、低標入院的現象較爲普遍;從病例分佈結構而言,“未特指”主診斷病例大量增加、CMI無端提高,可以看到醫療機構存在應對DRG/DIP付費的一些異常診療行爲。
“這種結果會導致出現單一結果或多個結果同時並存,從而導致單價貶值或醫保基金超支或支付率下降,或者可能三個情況同時並存。”應亞珍強調。
同時,院內績效考覈尚未真切關注“病種”內在規律,應亞珍指出,這種病種後面有延續項目付費下的績效管理慣性,把病種支付標準這一個平均數演化爲每個病例費用“限額”,改革傳導機制變形,管理者走偏,從而也導致一些臨牀醫生感覺到不理解、不認同,影響改革效果。
對於上述醫保方案和醫院方案存在的弱項和挑戰,應亞珍認爲,放大而言,支付改革實際上能夠解決的問題、緩解的矛盾有限,仍存在侷限性。支付改革本身是要使支付標準更加科學,使各個醫療機構間分配更加公平,但提質增效受制於一些基礎條件,即支付改革不能承受之重,醫保籌資、參保待遇、醫療費用三者間的“三角”均衡已經受到較大挑戰。
應亞珍介紹,在2023年,我國整體醫保基金運行壓力尤爲嚴峻,在經過2022年疫情的低谷後,2023年出現籌資增速遠遠跟不上費用增速的剪刀差。在2022年,人均籌資和人均住院費用增速都處於低谷;在2023年,職工醫保的人均籌資增速爲7.2%,但人均住院費用增速已達到17.8%,居民醫保籌資增速百分比爲個位數,但是人均住院費用增速卻達到20%。其中,居民醫保壓力更甚,80%醫藥費用集中在住院,基本醫保基金收支平衡受到供給側和需求方衝擊。
深化改革行則將至
當前,在改革新方案、新機制下,應亞珍指出,醫保方式不斷優化完善,醫療機構也要協同配合,不斷動態改進。在供給側協同改革中,醫療機構基礎條件要具備,同時,醫療資源配置規模適宜、結構優化,尤其是基本醫療服務對應的資源,目前基本醫保一家獨大,已經不堪重負。
“對醫療機構而言,學科發展規劃和運行機制轉變是支付改革成功的重要條件。要把支付改革的壓力、動力留在院級管理層,而不是分解給每名醫生。要正確理解病種支付標準,平均數的管理內涵,平均數下一定要有高有低,不能作爲統一的一刀切內部考覈標準。在運行機制方面,包括院內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控、績效考覈等機制都要從項目付費思路轉向病種付費。”應亞珍分析稱。
其次,多元複合支付方式要拓寬拓深,也是下一步改革方向。應亞珍介紹,具體而言,包括醫共體支付改革助推整合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通過醫共體按人口總額預付,實現了以全人羣健康爲導向,引導醫療機構整個服務體系能夠實現今後醫網融合關口前移。
第三,是省內跨地、跨省異地實施DRG/DIP,需要把項目付費空白蓋住。此外是DRG/DIP優化、融合,形成統一規範的病種付費體系。最後要構建中國式現代化的以病種付費爲主的多元複合支付制度。
在更深更遠的研究思考層面,應亞珍提出按病種付費逐步配套以按病種管理及待遇保障政策。即在按病種付費的同時,無論醫保方還是醫療方,病種管理中如何以病種作爲單元來管理,如何將待遇保障政策與病種支付管理配套。“一些層面上的深化配套改革還有很多功夫要做,總體而言,通過該措施,可以提高醫療資源配置效率,並提升其支付槓桿作用。”
在深化改革中,也要做到守住“保基本”,做實“多層次”。應亞珍表示,在醫療資源整體規模擴大的情況下,需要滿足人民羣衆多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人民羣衆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應與醫保的多層次間形成有機搭配。
“因此,劃清基本醫保“保基本”邊界是各項改革有序推進、提質增效的基礎。同時,構建“1+3+N”多層次保障制度體系滿足羣衆多層次醫療服務需求,當是治本之策,確保基本醫保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否則如果說所有的費用、目錄內容,包括所有機構全部要進入基本醫保,基本醫保根本不堪重負,各種矛盾一定會更加尖銳激化。”應亞珍分析稱。
此外,要做好專業支撐、助力改革行穩致遠。應亞珍指出,要充分認識支付改革的專業性、複雜性、長期性,同時,在理論、技術規範、運行監測、效果評價方面提供專業支撐,在積極行動上做好技術指導、宣傳培訓、研討交流、打造專業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