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從“被動買單”轉爲“精準付費” 大同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顯
原標題:醫保基金從“被動買單”轉爲“精準付費”(引題)
本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顯(主題)
大同日報訊(記者 高燕)今年以來,我市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進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激勵醫療機構提高診療水平,更好地爲患者服務。截至目前,全市110家醫院開展DRG實際付費,覆蓋全市一級以上有住院服務符合條件的醫院,住院病種按DRG付費覆蓋率爲93.91%,醫保基金按DRG付費支出達到94.9%,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效初顯。
DRG付費是根據年齡、疾病診斷、合併症、併發症、治療方式、病症嚴重程度及轉歸和資源消耗等因素,將患者分入若干診斷組進行管理的體系,再以此爲基礎進行支付。相比之前的按項目付費,DRG付費以病組爲結算單位,每一類疾病從開始治療到結束,大概花多少錢,會有較爲科學的計算機制,醫保基金支出也從“被動買單”轉爲向醫院“精準付費”。在這種新模式下,倒逼醫療機構規範醫療行爲,引導醫護人員在臨牀路徑的基礎上開展合理檢查、治療和用藥,優先使用國家集採藥品、耗材,合理規範控費,個人負擔也會明顯減輕。
據市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市自2019年被確定爲DRG付費省級試點城市以來,已逐步建立健全了DRG付費政策體系,全市DRG付費醫院住院基金實行區域總額預算,通過“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風險分擔機制,激勵醫療機構主動規範醫療服務行爲,提升控制成本的內生動力,促進分級診療,讓醫保和醫療“相向而行”。同時,我市精準施策,持續提升DRG付費精細化水平。普通病組根據醫療機構級別設置市三級、二甲、二級和一級及其他四個支付等級,按照“同級同病同價”原則,爲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相同病組設置不同的等級付費費率,尊重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療水平差異。針對適宜在二級及以下基層醫療機構診治的常見病、多發病,設置DRG分級診療病組,按照“同城同病同價”原則支付。爲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政策導向作用,我市還單獨設置DRG激勵病組,引導醫療機構提高診療服務水平。
此外,爲使有限的醫保基金能夠得到更好的利用,我市執行全省統一的DRG分組方案,通過權重談判協商方式動態調整支付標準。今年,共邀請21家醫療機構的97名學科帶頭人及臨牀專家參與談判,重點圍繞二、三級醫院和內外科分歧較大的重點病組進行論證。
據瞭解,今年1-9月,全市DRG付費醫療機構結算病例199097例,按DRG支付醫保基金9.88億元,與傳統按項目付費相比,醫療機構實現順差1.35億元。
來源:大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