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者「機場返家」搭大衆運輸 3月11日起最高罰100萬

交通司長葉協隆發言。(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確診者來到41人,雄獅以色列旅遊團,因同班機上有確診旅客全團11人一落地就遭遣返。交通部航政司司長葉協隆今(3)日出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公佈符合居家檢疫者的機場防疫措施考量可及性及便利性,將以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訂於3月4日起開始實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2日表示,該旅行團11人都是確診者接觸者,依規定需居家隔離14天,落地後指揮中心會做登機檢疫,昨日初步檢疫出爐,1名女團員因有「呼吸道症狀」後送就醫,另10名無症狀已發給居家隔離通知書,由旅行社安排車輛送旅客回家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韓國義大利伊朗地區入境旅客,需居家檢疫14天,爲利居家檢疫者下機後能及時返家,規劃親友接送爲優先,未能由親友接送者,將以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點對點服務,各航空站已規劃入境旅客動線乘車程序

葉協隆提到,中短途旅客以排班計程車服務,旅客仍以計程車跳錶方式付費;長途旅客以桃園機場爲主,將由機場公司包月方式租賃小客車提供服務,並由旅客以高鐵票價2倍費用付費,不足1千元以1千元計算。

至於臺東離島地區旅客則以搭乘國內海運航班爲限,須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至松山、臺中、高雄機場、基隆港高雄港,轉搭國內海空運航線至臺東或離島地區,再搭計程車或由親友接送回家。

葉協隆表示,該措施將於3月4日起實施,爲期1周宣導期後,如果3月11日以後違反規定,仍搭乘大衆運輸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以新臺幣10萬至1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