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快篩試劑 食藥署證實有2家申請

(圖/食藥署提供)

外界關切「我國是否有生產COVID-19居家快篩試劑產品疑義食藥署說明,「截至目前」國內核準專案製造及專案輸入之COVID-19檢驗試劑,依廠商申請時檢附之原廠說明書,「都是專業人員使用,並非是一般民衆可使用之產品」。如覈准之產品有外銷國外販售情形,應符合當地國家法規

食藥署提到,目前已有2家業者遞件申請,自國外輸入「供民衆在家可使用」的快篩試劑,現正等待審查中,居家快篩的配套措施則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擬定。

食藥署表示,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專案覈准特定醫療器材之製造或輸入。政府機關、學校機構法人團體,得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覈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及第9條,檢齊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居家快篩試劑產品,亦可依據前述法規,檢齊資料提出申請。

食藥署說,爲加速國內廠商研發,已於官網建置COVID-19防疫醫材專區,並公佈「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抗原檢驗試劑專案製造性能評估要求」參考文件,作爲廠商研發參考,並提供法規諮詢輔導服務,相關資訊可查詢食藥署官網查詢(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 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 > 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申請專案製造相關資訊)。